與歷史中的絕大多數趨勢一樣,科技的普及和利用也有其搖擺性,每一次偉大的技術變革之後往往都緊隨一輪關於技術的反思。而最終,新技術會在進步與反思的博弈中達到對人類社會最有利的平衡。
註:本文寫成於2019年12月,原本預計 2020 年 1 月發表,疫情爆發後一直感覺需要加筆。但時至 2020 年 4 月,新冠疫帶來的變化似乎並未影響本文敘事,新加內容也僅起到案例更新作用,遂以去年完稿的版本發佈。
1. 至暗時刻
1.1 互聯網是一種集權的技術嗎?
2019年4月,紐約時報發佈的一篇名為《減少互聯網是唯一的答案》(The Only Answer Is Less Internet)將西方主流媒體對互聯網行業的批判推到了一個新的高峰。
在此之前,僅2019年4月一個月,西方主流媒體就出現了 20 篇左右泛互聯網行業負面評論(非新聞)。撰文媒體覆蓋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VICE、Buzzfeednews、NBC、哈佛商業評論、《財富》、The Verge 等不同類型媒體。
而事實上,這種輿論批判的議程設置自 Facebook 劍橋咨詢事件後已經持續一年左右。
與大多數並不直接閱讀外文媒體的人群中的認知相反,互聯網行業本身,早已不再是早年西方話語體系下自由與民主的象徵,而成為了某種抽象的萬惡之源。
在紐時的文章中談到,互聯網的發展模式往往被認為有兩種,一種是完全由無形之手也即自由市場所主導的西方模式,另一種則是由強監管、強準入、強管理主導的東方模式。
文章認為從現在來看,這種對立分野似乎是錯誤的。因為無論是西方互聯網還是東方互聯網,最終殊途同歸的走到了集權、矮化公民為消費者、侵犯隱私與操控輿論的這一終點。
在原文作者看來,西式的互聯網在沒有一個單一政權、單一企業或單一個人的情況下,自主的演進到這一步是一件比東方互聯網更可怕的事情。因為這意味著,這些“惡行”是互聯網的“必然”,是選擇了互聯網這條科技樹的人類社會所經歷的必然。
這似乎與我們在過去對互聯網這一技術形態所賦予的平等、自由與民主大相徑庭。更退一步說,在中文語境下,我們一般更認同的口徑是“技術中立”,即技術本身不應攜帶任何價值觀或意識形態。
我並不完全認可《減少互聯網是唯一的答案》這一文章中所描述的全部邏輯,但我們不妨從這種驚世駭俗觀點的解釋來引入本文的敘事。
首先,從一個直觀的例子開始說——互聯網與隱私。
2018 年百度 CEO 李彥宏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無意中說出的“隱私換便利”,時至今日,這幾乎成為一個無法解決的問題。與之相反,技術樂觀主義者所描述的“技術是好技術,被商業公司用壞了”的說法反而愈發站不住腳。
當下,互聯網產品及企業對用戶隱私的侵犯深入至商業模式和產品體驗兩部分。這也使得民眾對隱私的訴求在兩條路徑上成為不合理與不可能。
(一)商業上的不合理(不可能)
從誕生以來,互聯網在大多數情況下就以免費的姿態示人,互聯網用戶在使用大多數互聯網產品時並不需要向服務提供方繳納任何費用,但免費並不是一種商業模式,廣告才是。
近年來,無論中外都有一些欠缺商業邏輯的普通用戶會認為:
我使用了某個公司的產品,為其帶來熱度這本身就是我給予商業公司的價值,因此不應該再拿我的數據去做廣告。
但“熱度”的主要商業價值就是廣告,而互聯網廣告的競爭優勢就是利用用戶的隱私。
儘管互聯網廣告在大數據技術成熟之前就存在,但事實是直到互聯網廣告開始“侵犯”用戶的隱私,主流互聯網公司才開始盈利。在此之前,沒有用戶畫像、沒有個性化推薦、沒有精準投放的互聯網廣告對於廣告主來說就像是投石入海,價值極低。
因此在這裡只有一個清晰的選擇:用戶付出隱私成本獲得服務,用戶不付出隱私成本公司倒閉服務關閉。
其中一個理想化的第三條路是,將那些依賴於用戶數據投放廣告的產品,轉換為直接付費的產品。簡單來說,根據企業運營網站和App的成本,以及發展需求,擬定一個價格直接向用戶收費,比如網盤現在就是這個模式。
但這種模式並不適用於所有業務,比如搜索引擎。而且在部分業務上,這會使得用戶付出高昂的直接成本。
有一個簡單的算法來計算這一方案的不可執行性,以百度為例,其 2018 年第四財季“網絡營銷營收”也既廣告收入為 212 億元。另據第三方統計,同期的百度 App 月活用戶大約為 3 億。
這意味著,如果百度向用戶提供一個完全無廣告、不搜集用戶數據版本的百度App版本。百度需要向用戶每季度至少收費 70 元才能與現在的營收水平打平。
這還僅僅是BAT一家公司中的一款產品所需支付的費用,如果你真的是一個隱私潔癖者,希望使用一個完全“乾凈”的互聯網,那麼你大概率根本付不起維持產品所需的費用。
更有可能的就是,用戶根本不會用這些需要付費的產品。
因為互聯網永遠有競爭者,只要市場上還有一家產品在用投資人的錢補貼用戶的同時,還不加入廣告,那麼其它已經開始收費的產品就不可能留住用戶。
(二)產品上的不合理
商業上的不合理暫且有看似可行的解決方案,而技術上更難實現不侵犯隱私這一目標。
自2015年,Google DeepMind 旗下人工智能 AlphaGo 擊敗人類圍棋手以來,第三次人工智能浪潮正式浮上水面。但事實上,此次人工智能浪潮的起點應為 2006 年深度學習網絡的概念被提出。
AlphaGo 的出現,其實已是第三次人工智能浪潮的尾聲。自AlphaGo之後,我們開始看到基於深度學習網絡的大量人工智能被投入到各類產品中應用。
到 2019 年末,我們已經摸清了這一次人工智能浪潮的兩個關鍵點:
- 是天花板——我們不可能指望這一次人工智能浪潮中涌現出科幻作品里那種強 AI 了。
- 則是代價——想要便利,交出數據。
自 2015 年以後,儘管由於移動互聯網的充分普及,互聯網上所承載的信息進一步爆炸。但我們卻很少再聽到那個在互聯網早期我們經常聽到的詞——“信息大爆炸”。
人工智能算法深入到了我們幾乎所使用的每一款產品中,替我們篩選和過濾海量的內容、服務、商品甚至是好友。為我們節省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明顯提升了互聯網的使用效率。
可以說,在今天想要從互聯網產品中徹底根除人工智能算法已經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它會導致我們的許多產品功能從基礎層面瓦解:
- 想象一個人工排版、搜索按上架先後順序排列的淘寶;
- 想象一個按你所在位置半徑 1 公里,只按距離順序展示的美團外賣;
- 想象一個完全由人工編輯排版一天只定時更新幾次的新聞 App;
- 想象一個不管你喜不喜歡,只是從內容池裡隨機丟給你一條視頻的抖音;
- 想象一個只能靠搜索檢索內容的知乎(這也太難了);
即便是這些互聯網公司願意做出這樣的選擇,市場或用戶的集體選擇也會告訴他們此路不通。
至此,監管機構和民眾對互聯網行業“既要隱私、又要安全、還要高效”的需求是可以理解,但並不合理的。這一問題就像移動運營商所經常面對的“我不要建基站,但一定要有信號”一樣,在技術和商業上是不可實現,至少現階段看不到實現路徑。
隱私與算法的對立,只是互聯網所面臨的宏觀命題中的一例。我們將維度上升一層:“技術中立”是個偽命題嗎?
是的,以現在的互聯網技術來說,確實是不存在的。
首先需要說明的一點是,在中文語境下的“技術中立”與英文語境下的“網絡中立”以及1984年“環球影業起訴索尼錄影機”一案所確定的“技術中立原則”都不太一樣。
更多的近似於美國 1998 年制定的《數字千年版權法案》(DMCA法案)中避風港原則所描述的內容,其大致為:互聯網服務的提供者如不知曉用戶的行為侵權,則在侵權案件中可以免責。
這一描述在後續擴展到不止於版權領域,網絡爬蟲、大數據、金融等行業先後使用“技術中立”甩鍋,成為了“無知者無罪”的代名詞。
但與大眾所熟知的“避風港原則”不同的是,在現實執行中同樣來自《數字千年版權法案》(DMCA法案)的“紅旗原則”才更有實際意義。
紅旗原則是指:只有在互聯網絡服務提供者不明知或者不應知曉自己所傳播的信息屬於侵權信息或者鏈接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是侵權作品的情況下,才能適用避風港原則免於處罰。
用一個現實的例子來說,對 Bittorrent 這項技術來說,只有發明 Bittorrent 協議的公司是真正屬於“技術中立”的範疇。因為它真的僅發明瞭一項技術,其公司無法知曉其它第三方公司或用戶使用這項協議傳遞了什麼東西。
而與之對應的是,BitTorrent 協議中,需要搭建Tracker服務器,Tracker本身並不承載任何內容,但它是用戶與用戶之間建立傳輸通道的必要環節,這使得它有能力獲得用戶之間傳輸內容的能力。
儘管 Tracker 服務器上沒有盜版內容、用戶之間傳遞的盜版內容頁不由 Tracker 服務器持有者提供。但由於 Tracker 服務器持有者“可以知曉”用戶之間傳輸所存在的盜版行為,在這種條件下 Tracker 服務器持有者不主動對其上傳播的內容進行規制,就不受到避風港原則保護,好萊塢可以起訴Tracker服務器的持有者並得到支持。
也即 Bittorrent 這項技術的技術中立性僅存在於真空之中,一旦使用便不再具有中立性。這事實上符合索尼錄像機案所確立的“技術中立原則”,因為“盜版錄影帶”之所以與索尼無關是因為“索尼沒有控制盜版錄影帶的能力”。
一個技術如果可以實現某種社會影響(無論是好還是不好),而技術的發明方、使用方沒有能力控制這種社會影響,它才享有“技術中立”的豁免權。
接下來,我們將討論再上升一層:如果技術不是中立的,那麼技術帶有意識形態麽?
是的,照此推論,技術應當是具有意識形態的。
即一種技術無論其可以用來做好事,還是做壞事,且無論該技術的發明者是怎麼想的,一項技術總有適合做某種事和不適合做某種事。延續上面的案例來說,就是在客觀實踐中,Bittorrent 協議用於傳播盜版遠比其在企業服務中的實用度高,應用範圍廣。
而技術本身帶有意識形態並非是一種全新的分析框架,早在 1964 年麥克·盧漢就已經在其最重要的著作《理解媒介》中描述過“媒介即信息”——媒體天然具有意識形態。
而對於當下的互聯網產品來說,一切產品皆為媒介。
用最簡單的話來概括,媒介即信息指的是媒介本身並非是一種純粹中立的介質。一種思想或一種表述,以什麼樣的媒介傳遞,決定了其與最終受眾的互動方式。而這種互動方式本身,便是一種內容。
我們用更偏向媒介的媒體行業來舉例,“互聯網媒體”與“傳統媒體”便是兩種帶有截然不同意識形態的技術形式。後者受技術所限只能單向傳遞,而前者由於實現了信息的雙向傳遞,則必然鼓勵原本信息接受者向信息主體生產者的轉變。
在具體執行層面,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互聯網新聞的正文並不總是代表著一次傳播的全部思想表達,其評論區走向、甚至是否允許評論,都會被理解為所傳遞思想的一部分。
如果承認“互聯網存在意識形態”,我們就會意識到互聯網的精神標簽可能並不像我們最初所想象的那麼美好。
李彥宏所提到的效率與隱私矛盾,只是互聯網諸多不可調和矛盾的體現之一。
如果我們將目光主要集中在互聯網所帶來的弊病上,我們會發現,雖然我們不能將互聯網的一切問題都歸咎於互聯網公司的主觀邪惡。但更糟,因為這意味著互聯網的惡行某種程度上就是互聯網技術發展的客觀必然。
這亦是馬克思在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相互掣肘在微觀上的體現,即青銅器和鐵器的使用促使奴隸制讓位與封建制,印刷業的誕生必然引發啟蒙運動並構成了資產階級革命的基礎。
一個技術無論其被髮明的初心如何及使用者想要其如何運作,其運作方式自身便帶有某種對社會的影響而非僅僅是推動生產效率的提升。
理解這一點,是我們理解當前互聯網所面臨處境以及理解本文剩餘內容的一個大前提。
1.2 為什麼當下開始批判互聯網的“原罪”?
顯然,互聯網絕非一種帶有集權主義意識形態的技術,互聯網企業也絕非一群驅使著技術的邪惡魔王。
但這並不意味著萬事 OK,天下太平。
《減少互聯網是唯一的答案》一文存在的價值,並不在於真的呼籲從現在起整個人類社會應當減少互聯網的使用,而在於啟發我們在當下應該開始思考這一問題。
“這一問題”是哪個問題?我們要把時間稍微往回調一點,從 iPhone 的發佈開始說起。
2007 年 1 月,喬布斯在舊金山馬士孔尼會展中心的舞臺上發佈蘋果公司第一代智能手機 iPhone 時,雖然行業、媒體與消費者的“沸騰”程度遠超於之後的任何一次消費電子領域的發佈會。
但沒有人意識到,蘋果公司開啟的是自蘇聯解體以來,人類消費科技的最後一個技術奇點。在 iPhone 面世的 10 年裡,再沒有一款產品,像智能手機那樣徹底改變我們的生活、工作甚至是社會運作方式。
移動互聯網是互聯網的二次爆發,也是互聯網這一次技術革命的尾聲,它將互聯網給人類社會帶來的變革推向了最大化。隨著移動互聯網的全面普及,在這之後的每一天,互聯網能給整個社會帶來的收益都是更少而不是更多。
因此,上文中提到的需要思考的“這一問題”,也即當下互聯網唯一的問題是:這一輪技術革命,結束了,我們怎麼辦。
以移動互聯網為範例,每一次技術變革為經濟增長或社會變革所帶來的影響基本來自於兩個維度:
其一,技術裂變的能力,用人話說就是有多少後續技術會被該技術引爆。比如移動互聯網帶來了通信技術,顯示技術,雲計算技術,大數據技術,區塊鏈技術,人工智能技術等相關技術的發展。每新引爆一個次生技術點,就會讓技術革命的火焰變得更強一些。
其二,技術普及的能力,用人話說就是有多少人可以被卷入技術革命。技術的應用門檻越低,可能被卷入的人就會越多,技術革命的延續時間就會更長。比如移動互聯網誕生前(2008年),網民數是不到8億。移動互聯網誕生10年後的2019年,網民數是 43.88 億。
而回歸到“互聯網-移動互聯網”這一技術變革,這兩條鏈式反應已在2018-2019年左右到達了頂點——所有能用互聯網的人都用上了互聯網,所有能接入互聯網的業務都接入了互聯網。
在整個技術變革燃燒的過程中,技術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確的,因為它能夠肉眼可見的提升整個社會的福祉。
儘管今日頭條創立早期一直被詬病為“由算法驅動的垃圾堆”,但不容忽視的事實是在今日頭條之前從未有一個新聞App能夠獲得上億的日活,它所帶來的信息平民化是不可忽視的。
儘管抖音和手游被認為“禍害了下一代”,但事實上是在此之前人類從未創造出如此唾手可得且成本低廉的娛樂方式,它們所帶來的娛樂(快樂)平民化也是不可忽視的。
這就好像在轉基因問題上,一些反轉基因的觀點認為在進行長達數十年的超長周期研究驗證轉基因是絕對安全之前絕對不允許給人類食用。而現實是,轉基因食品為全球許多貧困地區的貧困人口提供了在當下活下去的可能性,停止對轉基因食物的投產無異於大規模屠殺。
在進步的絕對性上,我們總歸需要先解決“有沒有”的基礎性問題,才能有討論“怎樣讓它變好”的正當性。
正如當人類能夠生產出498大卡/ 17元的食物(一個標準巨無霸),我們才會開始關註糖油鹽的負面效應,對互聯網所帶來的數字“糖油鹽”也是同樣。
隨著技術裂變程度和技術普及程度雙雙到達天花板,“有沒有”這一基礎性問題已經被解決。於是,我們會開始潛移默化的開始關註它的正當性問題。
2018 年開始,全球互聯網行業出現非常明顯的道德性危機,從Facebook到Google,從滴滴到百度,從今日頭條到攜程出行,以至於2018年被戲稱為“互聯網公司道歉年”。
這種道德性危機遍佈於不同國家與地區,互聯網的不同細分領域,不同年齡層面的公司,他們唯一的共同點就是他們都是互聯網公司。
這種危機爆發的深層次原因是來自於上述兩個鏈條的熄火,整個互聯網行業能給社會帶來的剛性福祉增長放緩。
用更簡單的話來說,如果所有人都習慣性地享受到了互聯網所帶來的便利時,就到了該開始關註互聯網負面影響的時候。
事實上,從宏觀層面上傳統意義上的政府和學術機構比公眾更早的意識到了互聯網福祉見頂後的系統性風險。
各國政府(無論原本處於哪個陣營)均開始加緊研究和制定對互聯網及數據隱私的監管政策:如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2018年生效)和《數字化單一市場版權指令》(2018年通)、美國的《澄清域外合法使用數據法(2018年生效)、中國的《網絡安全法》(2017年生效)、英國的《在線危害》白皮書(將推進立法議程)、俄羅斯的《主權互聯網法案》(2019年通過)等。
民主國家覺得互聯網破壞了民主,獨裁國家覺得互聯網破壞了獨裁。那麼唯一的可能,就是互聯網在更務實、更微觀的層面開始展現其負面作用,以至於任何形態的上層建築都開始對其產生敵意。
以上所列文件的立法動機雖各不相同,但其在實操層面均通過“使互聯網不再像過去那麼互聯”來的減少互聯網的負面。
而更可怕的是,這類法律無論在傳統意義的民主國家還是威權國家,都得到了從統治機構到民眾的主流贊成,並且即便是在最自由的國家也沒有受到太大的阻礙。
值得一提的是,以 GDPR 為代表的監管政策顯然並不能達成良好的效果。
根據美國經濟研究局(NBER)在2019年3月發佈的報告《GDPR對科技創業投資的短期影響》,GDPR使新興、年輕和成長階段歐盟企業每筆交易融資額分別縮水27.1%、31.4%和77.3%,新企業每周減損90萬美元投資,使成熟企業每周減損710萬美元投資。
類似 GDPR 這類法規,對於 Facebook、Google 等跨國巨頭來說,只是一個可被量化的合規成本,而對於尚且弱不禁風的歐盟本土互聯網企業來說這些合規政策就被視為不可逾越的高門檻。
本文無意為上述任何一種管理方法搖旗吶喊,亦不去探討如何建立一個有效的互聯網管理制度,我們只解釋為什麼互聯網會從一個幾年前萬眾仰慕的行業變成一個“過街老鼠”。
因為只有清晰的定位互聯網自身的問題是什麼,才能有可能找到真真正的解決辦法。而顯然,無論是媒體、公眾、學術圈和各國政府都尚未給互聯網發展帶來的問題進行一個合理的解釋。
2. 未被兌現的承諾
2.1 社會決定論與技術決定論之爭
1996 年 2 月 8 日,作為對美國 1996 年電信法案的回應,數字前哨基金的創始人約翰·佩里·巴洛發佈了《賽博空間獨立宣言》。這篇在早期互聯網上獲得了4萬次轉載的文章第一段如此寫到:
工業世界的政府們,你們這些令人生厭的鐵血巨人們,我來自網絡世界——一個嶄新的心靈家園。作為未來的代言人,我代表未來,要求過去的你們別管我們。在我們這裡,你們並不受歡迎。在我們聚集的地方,你們沒有主權。
這是一個典型的技術決定論的宣言,它代表了早期互聯網從業者對整個互聯網技術烏托邦式的美好幻想。它將賽博空間與現實空間分割開來看成兩個互相不應干涉的主體。
這違背了任何新技術必將作用於社會並被社會反作用的客觀規律,站在當下來看,只要接入賽博空間的電腦、手機和支撐起賽博空間的服務器、路由器和實體光纜仍然是由工業大機器生產的,任何一個賽博空間都不可能逃脫“工業政府”的管理,這個邏輯在中文語境下有個更簡短但被濫用的表述“網絡並非法外之地”。
雖然賽博空間的獨立並沒有成為真正的現實,但不可否認的是這種技術決定論所帶來的樂觀主義一直主導著互聯網的發展。
在過去的 20 年裡,互聯網行業領袖和從業者都沉浸在自身事業為社會帶來福祉的榮譽感中無法自拔。正如之前所說,在兩條鏈式反應紛紛斷裂之前,技術樂觀主義某種程度是正確的——福祉只要跑的比問題快,問題就不是問題。
但當客觀上的兩個增長引擎的熄火,技術樂觀主義和技術決定論就會成為阻礙互聯網行業自我修複與療愈的力量。
就像只有承認貧困,才有機會解決貧困一樣,互聯網當下所面臨的問題是,它自誕生以來便是由一群技術決定論+技術樂觀主義者主導的,而這部分領導者並不願意承認互聯網存在它的技術灰暗面。
用更簡單的話來說,就是如果你甚至不承認互聯網的負面問題與影響,就更無從去解決它。
以科技向善為例,大部分人對科技向善的理解是“科技本來向善”,即科技的發展天然具有推動人類社會走向更美好的未來的趨勢。但如果你只理解到這個層面,那麼你可能就是一個典型的技術樂觀主義者,同時還帶有技術決定論傾向。
因為如果只理解到這裡,則暗含著科技天然不會作惡,且科技的向善必然導致社會的向善這兩個潛臺詞。
而現實是,科技是可以作惡的,而且即便是對於那些本意不想作惡的技術也有可能客觀上推動惡劣的社會影響,比如核能。
因此,我們應該推動的不只是科技發展具有天然推動社會福祉的作用,還應防止科技被應用到社會福祉的削減,即減少科技發展所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技術樂觀主義者會認為,即便技術帶來了問題,技術自身的發展也會進一步解決這些問題。
從某種意義上,這是對的。技術確實總是會推動人類社會的進步,但那往往指的是突破性的技術革命。而突破性的科技革命並不總是覆蓋我們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在一個現實世界里,我們要習慣於兩次突破性技術革命之間漫長的滯漲。
在過去幾年,我們看了太多的文章將人類三次技術革命的時間點畫在一條軸線上,並依據第三次與第二次技術革命之間的間隔遠小於第二次與第一次之間的間隔,來推斷出“這是個越來越快的等比數列”或“指數曲線”。
這似乎明顯樂觀過頭了。
在複雜經濟學創始人布萊恩·阿瑟所著的《技術的本質》一書中,將技術定義為“有目的捕獲並利用現象的方法”。並因此,組合被視為技術進步的重要來源之一,它就像是我們用樂高搭建一個物品——我們需要有輪子、傳動裝置,才能構建車。
技術樂觀主義者認為,手中所擁有的積木越多,我們就越有可能組合出新的物品,而這些物品則能成為更新物品的組成部分。
但我們可以很輕易的提出一個與該理論二律背反的解釋方向:我們手頭的積木半成品越多,我們將它們組裝成一個有意義物體的幾率就越小。因此,我們為了組成一個新的有意義物體所要付出的成本就越高。
這個與技術樂觀主義者相悖的推理,反而更符合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直觀認知——一個差生想從 1 分做到 60 分很容易,但想從 0 到 1 分和從 99 分漲到 100 分都難之又難。
如果我們採信後面這種對下一個技術革命相對悲觀的預測方式,這就使我們不得不採用技術樂觀主義者所不齒的傳統手段——諸如法律、文化、道德、經濟等——來解決技術所帶來的問題。
但首先,解決問題的前提是定義問題。
在對互聯網技術進行蓋棺定論式的分析之前,我們必須理解互聯網在哪些領域的嘗試是失敗的——亦或是說互聯網沒有完成它的哪些承諾。
互聯網早期承諾為整個社會帶來的福祉,它確實做到了不少,但也有一些是無法實現甚至起到了反作用的。這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技術樂觀主義者錯誤估計了技術在社會變革中的主導地位,低估了社會因素對技術的影響力。
即,我們接下來的第二章會從互聯網沒有實現的承諾角度,梳理互聯網與社會互動的過程中,哪部分是由技術決定的,哪部分是由社會決定的互聯網。
由此才能摸清技術因素與社會因素在最終對社會造成影像中的平衡點。
2.2 未能縮小社會格差
2005 年 4 月 5 日,《世界是平的》一書在美國出版,兩年之後這本書鋪滿了中國每一家書店和天橋上的盜版書攤。
一個由貿易網、金融網和信息網緊密交織的平坦世界徐徐展開,互聯網被認為是使這一平坦世界成為現實的最後一塊拼圖,再也沒有什麼能因素可以阻止人類在廣闊的地標上連為一體。
互聯網會讓世界變平這一承諾也深深地印刻在許多人的腦海之中。
這種承諾基於一種很天然的假設:如果你可以通過金融網獲得美元、你可以通過貿易網購買美國的商品、為美國公司工作、你可以通過互聯網瀏覽美國的信息、獲得美國的教育,在某種程度上你就是美國人,反之亦然。
然而這種天然的假設並不正確,它完全忽視了區域間成百上千年的文化差異與經濟基礎差異。
作為信息連接器的互聯網與全球金融和貿易網一樣,它僅僅意味著將網絡的兩端連接在一起並不意味著會使得兩端得到平衡。
正如全球貿易網打通,在歷史上釀造了歐美對印度、中國等亞洲國家的殖民,金融網打通構成了全球經濟危機的前提條件一樣。
互聯網連接一切之後,信息差並不會自動抹平,但確實會創造更多利用信息差的商業機會,而其中的一部分甚至會演變為基於信息的新型剝削。
在這裡,我們從三個不同層面解釋上述內容:
第一個層次十分淺顯:即在微觀層面面臨的“奶頭樂”問題。
關於奶頭樂理論本身,在這裡不再贅述,我並不同意奶頭樂理論的全部觀點,這裡只是借用奶頭樂指代“免費、易得、娛樂性高的娛樂方式”。
“奶頭樂”引發全民淪喪是一個偽命題,但“奶頭樂”確實會引發信息格差問題。
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唾手可得的娛樂產品平等的降臨每個人的指尖,但只有那些數字素養較差的群體才會深陷其中。互聯網在這些沉迷“奶頭樂”的人中,起到的是增加信息格差的作用。
免費易得的娛樂產品會占用更多他們原本有機會獲得學習和晉升的時間。
而對比之下,對於數字素養較高的人來說,這些娛樂產品僅僅是他們網絡生活的一部分,他們更加懂得如何管理自己的時間、管理自己的互聯網行為,利用互聯網獲取更多的信息、知識與機會實現個人生涯的進步。
用更簡單的話說,就是城市裡的年輕人可以利用網絡學編程、求職、拍Vlog、學外語、結交貴人。而對鄉鎮青年、廠哥廠妹、進城務工人員來說,網絡只是洗腦神曲、擦邊球直播、劣質游戲、境外非法賭博網站與現金貸。
“奶頭樂”並非全民問題,它只是網絡帶來的信息格差問題的子問題,最大的問題在於,此前從來沒有人意識到互聯網有可能增加信息格差而不是減少。
無論在西方還是東方,“網絡普及使信息格差增加”都是一件不曾預料的事情,到今天為止許多觀點依然認為“是否能連接互聯網本身”是影響信息格差與數字鴻溝的最重要因素。為此,世界各國政府、慈善機構、商業組織扶持了海量的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終端發放福利(免費的手機與電腦)。
在 2018 年皮尤針對美國人的一項調研中顯示,白人、黑人和西班牙裔美國青少年中智能手機的普及率都接近 100% [1],但這並沒有對他們的學業或就業產生促進作用。不僅僅是智能手機,即便拓展到當今已徹底“淪為”生產力工具的 PC,使用率對就業與學業也無直觀影響[2]。
除皮尤的這份調研外,楊百翰大學選舉和民主研究中心(2019)[3],離異或單親家庭中31.9%的青少年每年在屏幕上花費的時間超過3個小時,而這一數據在雙親和睦的家庭中為15.1%。在已婚的白人家庭中,54.7%的青少年每天花在屏幕上的時間不到一小時,在同一類別的黑人家庭中,這個數字是28.4%。白人雙親家庭中,每日使用社交媒體1.5小時以上的青少年占17.2%;而黑人雙親家庭中,這一數字上升到32.1%。
這些結果與 Common Sense Media 在 2019 年[4]、美國西北大學在 2011 年的近似研究[5]相互驗證。
也即,互聯網對於原本就處於經濟弱勢的人群來說,正面作用遠沒有負面作用來的顯著。
另一個更直觀的感受是,在中國,對於一個身邊沒有父輩直接管教的留守兒童來說,再嚴格的防沉迷系統也是失效的。因為這本質上陷入了一種對抗思維,而一家企業、一個平臺、乃至一個政府是不可能與千千萬萬個兒童的“戰鬥”中取得勝利的,只有他們的家長可以。
這種對同一媒介不同使用方式的鴻溝,被稱為“三級數字鴻溝”,這一概念最早被荷蘭特溫特大學著名社會學教授Jan van Dijk在2002年提出。該概念關註在可以同樣流暢熟練使用互聯網的情況下(已越過前兩道數字鴻溝),不同社會群體的不同網絡習慣所導致的自我構建。在這一方向上,有許多論文驗證了在相對富裕的人群中互聯網的作用更積極,而在相對貧窮的(但可使用互聯網)人群中互聯網的作用更負面。在此不做更多引用。
中觀層面,互聯網對全球的鏈接構成利用信息格差進行剝削的基礎條件,這一現象在美國與歐洲之間十分明顯。
我們都知道,互聯網服務與商品具有地域上的無邊界性,世界上的大多數國家在過去30年中並不存在“互聯網海關”。
而這導致了一種現象,即一個地區的互聯網公司,可以繞過稅收、法律、經濟政策等一切構建現代社會的元素,在另一個地區經營。
用一個不嚴謹的例子來說,在過去任何企業如想面向歐洲用戶做廣告,其廣告交易行為必定發生在歐盟境內,因為廣告公司必須在歐洲諸國境內持有廣告媒介資產(如日報社、電視臺、廣告牌等)。隨著廣告交易的發生,廣告公司必定按各國法規規定繳納對應數額的稅金。
而在互聯網時代,任何企業可以在任何地點通過 Facebook 和 Google 向歐洲用戶投放廣告,廣告的實際交易地可能是廣告主自身所在地(通過所在地的 Google 代理),亦有可能是 Google 或 Facebook 的默認屬地美國。
也即是說,一家中國公司向歐洲投放廣告,廣告交易所產生的 GDP 及相關稅利歸屬於中國或歐洲。
這比實體貿易中的任何一種避稅模式都要精妙,因為它實質上讓一次關於歐洲民眾的銷售行為,在物理空間上與歐洲完全不發生關係。
雖然稅收在大眾語境來說並不是一個十分討喜的詞語,但不得不重申的一點是:目前這個地球上的大多數國家,依然需要依靠稅收來維持其對國民的安全保障、福利供給和基礎設施供給。
Facebook 和 Google 可以輕易的收割歐洲用戶的註意力,並產生經濟價值,而這些價值最終卻主要流向其它地區不是在歐洲本土。無論這是否是互聯網公司的原意,但這客觀上構成了數字時代的新型經濟殖民,削減歐盟諸國社會福利的資金來源,而歐盟境內的國民卻很難註意到這一點。 這一現象的本質,是由於互聯網服務與互聯網商品背後,大多依然由一個實體企業來進行運作。
而誕生於資本主義革命早期的“現代企業制度”其實已不再現代,其局限於看得見摸得著的原子經濟,具有很強的貿易網屬性。基於對現代企業制定的現代經濟與稅收制度同樣過時,使得互聯網的經濟效益並不會隨其商品和服務的穿透而穿透。
這與幾個世紀以前全球貿易網出現端倪時所發生的的現象有極高的相似性,第一次及第二次工業革命後,資本主義國家對世界上其他國家做的每一件事情在微觀層面上都是有益的。
站在“政治不正確”的立場上,殖民主義打開了落後國家的市場,讓這些國家的消費者得以購買到更為優質、廉價的商品,隨著貿易網也使得先進思想流入這些國家繼而在全球引發了資本主義革命推翻了大多數的封建王朝。
但這並不能抵消在這一歷史進程中,無數的“落後國家”及其民眾在鴉片貿易、奴隸買賣、侵略戰爭、內亂中所受到的巨大苦難。
儘管從整體人類歷史的視角,資本的原始積累被視為必要的,在其特定的歷史階段有時代的“正當性”。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當為了發展在二十一世紀再重來一次。
歐盟近年來一直致力於解決這一問題,並推出了《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和《數字化單一市場版權指令》(COD)等法規,但截至目前為止這些嘗試都沒有很好地效果。由以GDPR為甚,其生效後對歐盟本土互聯網企業的打擊比跨國巨頭更加顯著,已成為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如何在貿易保護主義和被經濟殖民之間尋找到合適的平衡點,暫時還沒有答案。
宏觀層面,風險順互聯網蔓延的速度遠超於經濟利益和福祉,這會長久的影響人類的社會治理形態,乃至最終可能使我們的歷史走向發生變化。關於這一問題,我們會在第四章“風險社會的最後一根稻草”中詳細論述。
2.3 未能打破一切藩籬
1992 年,美國政治學家弗朗西斯·福山發佈著作《歷史的終結及最後之人》。
為了防止有讀者沒有直接或間接的瞭解過《歷史的終結》,在這裡我們簡單的描述一下它:在這本書中,福山所提出的歷史終結論,是指當的蘇聯解體、中國開始實行改革開放後,人類社會之間的本質衝突已經消失——人類文明在經歷了漫長且痛苦的演進之後,終於迎來了一個終局模式(書中認為是美國模式)。
也既因為找到了這一最優模式,人類社會會停止演化,各國家、地區、種族之間基於社會範式之爭所引發的衝突與戰爭也將全面消失。
歷史終結論之後的近 30 年中一直在西方的主流話語體系中占據很重要的位置,同時亦被以中國為代表的東亞國家所批判,因此反覆被人所提及。但其作為學術作品的預測性與歸納性卻不及其論敵塞繆爾·P·亨廷頓在之後一年所發表的《文明的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
在《文明的衝突》中亨廷頓否定了衝突的消失與歷史的終結,並預測隨著政治性鬥爭結束,文明、文化層面的鬥爭將會開始。文明的衝突比過去的任何競爭都更為複雜與隱性,但其最終依然會以我們所熟悉的經濟、金融、實體戰爭的方式表現出來。
文明是一種難以被精確定義的東西,但它又客觀的影響著每一個人對自己的定義和行為。“人們用祖先、宗教、語言、歷史、價值觀、習俗和體制來界定自己”。使得我們無法像經濟學中假定的理性經濟人那樣,在每個決定上做出帕累托最優解。
這種影響深入人心,從微觀到宏觀,從而導致不同的國家即便在擁有相同的政治經濟體制、共同的利益下,依然做出截然相反的頂級決策。
文明的衝突在於,其存在自反性使得其競爭最後不像社會形態競爭那樣會產生出“最優解”——這裡需要特殊解釋一下,多元文化與文化多元的區別。
以美國為例,美國被公認為世界上最大的多文化融合國家,其多元文化的包容性遠超其他國家,使得來自任何文明,持有任何文化的成員、商品或文化符合都能在美國社會存活並得到一定程度的成長。
但其結果是,美國只有一種文化即一種多元的美國文化,其它文化在美國文化之下只是多聲部敘事中的一個片段,並不影響美國文化的主旋律敘事。
也就是說,多元文化是指一個文化可以包容許多來自不同文化的成員與要素,本質上多元文化是一種文化。而文化多元則正相反,它就是指多個文化,它不要求每一種文化都包容其它文化並最終趨同成為一種文化。
回到我們剛纔提到的自反性:如果你倡導文化多元,你就要容忍一些不與你兼容極端文化;如果你倡導多元文化,那麼你實質上是在消解其它文化的完整性與獨立性。
那麼,這個自反性對互聯網產生了什麼影響呢?
從直觀上看,互聯網似乎是支撐福山“歷史終結論”的論據,當政治與經濟制度逐漸趨同的時候,互聯網促進交流可以促進全球文化的融合,並形成統一的多元文化敘事。
而事實上卻更相反,由於個體交流的本質是低效且無序的,反而加劇了各文明圈之間對彼此的刻板印象與歧視——不同群體之間將彼此的文化符號作為文化本身,這使得討論更容易非此即彼。
用一個去政治化的例子來解釋這一問題,為什麼微博和 Twitter 類的廣場類社交會比群聊、BBS 更有趣、更和善產生的內容價值也更高?[6]
原因是群聊、BBS 往往擁有特定的主題與話語體系,其可以針對某一議題展開更順暢和深度的對話。而每一個話題中素質或層次較低的發言,會在圈子內部就被首先幹掉,沒有繼續進行下去。
而在微博等廣場式社交上,話語體系的交叉使得可以進行共性對話的內容其實很少,尤其一旦開始論戰,F-Word 往往比擺事實講道理有用的多——也即在中文互聯網圈被稱之為“被傻X拉到和他一個層次,並被他豐富的傻X經驗戰勝”。
這是一種逆向篩選,既在相對狹小的輿論環境中,更有理的人更容易“聲量大”;而在絕對開放環境中,則是誰的聲量大誰“更有理”。
這最終會導致無論任何一個文化,都是由最不能代表其優越性的那一撥人來代表形成他人對這一圈層的印象。
同時,互聯網在交流的呈現形式上也存在一定問題。碎片化、圖形化和隨機化的信息傳播無助於我們對彼此構建理性的認知。
無論我們是支持福山的歷史終結還是亨廷頓的文明的衝突,我們顯然不想看到的是這種層級的吵架。文明與文明之間的競爭,最終的結果是融合趨同還是花開各表,都應該更優雅而非相互倒垃圾。
此刻,我們幾乎應該慶幸 AI 翻譯尚未發展到,讓地球上每個人無論說什麼語言都可以順暢對話的階段。否則,我們地球上任何人一上線都將面臨 70 億杠精。
這一現象會深遠地影響我們社會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互聯網產品實質上將公民註意力證券化並實現交易之後,理性討論的商業價值遠低於流量罵戰。
互聯網的商業屬性加劇了這一趨勢,互聯網雖不能很好的傳遞文化本身,卻是傳遞商品化文化符號的極好通道。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在網上購買到和服、黑人音樂和中國結,於是這些抽象化的文化符號商品被越來越代表其孕育這些商品的文化本身。
但文化符號是具象的,局限的,靜態的,它容易被濫用,被誤解和被攻擊。
這種以符號指代群體的現象,甚至可能會將言論自由逼上死角。
2019 年,NBA 湖人隊總經理莫雷辱華事件,是這一問題的集中體現。
在此之前,NBA 曾經有過至少 4 次辱華事件,造成 2 次官方停播。但從沒有任何一次像莫雷那樣在中美兩國同時引發如此大範圍的影響。
一方面,這是因為中國的集體榮譽感上升。但另一方面,是因為前 4 次對於大多數中國人來說根本不知情。
侮辱這一動詞,是需要有一個承接動作的客體的,在互聯網之前,侮辱一個國家往往是一個較為模糊的行為。一次“私密”的辱華,只要足夠私密,可能根本不構成辱華。
這並非是鴕鳥政策,因為即便在日常生活中,也存在不同圈子內部對另一個圈子的鄙夷或嘲諷。它近似於“有人背後在小圈子裡罵人”,雖然不道德,但不造成重大影響,被“侮辱”的人實際上因為根本沒有感受到侮辱,而導致侮辱並不成立。
但在互聯網之後,廣場式社交媒體第一次賦予了個體侮辱一整個群體中每個個體的能力。
這便是莫雷事件的標誌性意義,他的言論使得幾乎每一個看到了這一言論的中國人個體感受到了侮辱,進而使得後續的和解也變得極為困難。
互聯網的群體符號抽象化為個人攻擊群體提供了靶子,互聯網的信息傳播速度和方式為個人攻擊群體提供了工具。去政治化的日常討論中,飯圈之間的相互攻擊與拉踩也是通過這一過程實現的。
回歸源頭,言論自由是否代表可以發表不專業、不理性甚至不准確的內容呢?在“言論自由”一詞誕生的年代,是這樣的。因為在複雜的現代社會下,如果要求每個人都處於信息充分瞭解,擁有專業知識和絕對理性下才能發言,無異於讓所有人都閉嘴。
但在言論自由這一概念被提出的時代,人類個體並沒有被賦予簡單無門檻的向70億人發聲的能力。
或者退一步說,“保證任何言論不入罪”是否和“向 70 億人發聲的能力”是否是一個互斥要件?
2.4 未能呈現真實的世界
無論從任何角度來看,2006 年上線的 Twitter 都是一個值得被載入傳媒史的產品。
與Facebook不同,它開創的“廣場式社交網絡”品類在之後的十年中革命性地影響著全球每一個國家和地區的傳媒生態。
無論是 Twitter 還是微博,廣場式社交網絡首次賦予個體人類不通過任何中介機構向大眾發聲的權利,由此所誕生的自媒體這一概念一度成為全球傳統媒體的威脅。
Twitter 在其發佈框中嵌入的文案“What’s happenning ?”有著極強的隱喻,而事實上,最初的大多數推文也確實都包含 What Where When Who Why How 的新聞六元素。
由此帶來的,一個朴素的幻象是:任何記者都不可能比事件當事人更快、更準確、更真實的描述事件的發生。
它在後續演變成了一種新媒體與自媒體對大眾的承諾,並以此作為武器與全球不同地區的傳統媒體展開競爭。在一段時間里(約 2015 年前),大眾眼中“自媒體”成為比“傳統機構媒體”更具權威性的信源。
這種朴素幻想的來源,是廣場式社交對傳統媒體的衝擊會來自於對一手信源的把控。
傳統媒體在過去的幾百年間,為了能在第一時間拿到事發當地最準確的報道在全球建立了上萬家記者站,併為此支付了巨大的人力成本。而對於 Twitter 來說,每一個用戶就是它的記者站,並且它無需向用戶支付任何費用。
儘管,目前無論是中國還是西方的傳統媒體依然沒有從信任危機中走出來,但不得不說的是即便是那些經常被網友斥責為“假新聞”的媒體,也有著比社交媒體好的多的事實核查機制。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目前網絡上一些失信的自媒體經常被嗤為網絡《故事會》或網絡《知音》。但事實上,《知音》雜誌一直設有事實核查員崗位,獨立於編輯部對採訪素材中的關鍵細節對受訪者進行回訪確認。而《故事會》一直是一本定位於原創虛構小說的文學性刊物。
而更關鍵的問題在於,對於廣場式社交的每一個用戶來說,事實上沒有責任保證自己說的話是正確或準確的,因為這對於一個自然人來說是一個不可能的事情。
尤其是對於一些重大事件來說,廣場式社交所推崇的事件當事人自我發聲可能會陷入一種更不理性的狀態——這在心理學上很容易找到支撐,比如一些人在目睹槍擊案後會將凶手與一個完全無關的人聯繫起來,或凶手在現場所說話產生臆想。
而另外一些遭遇天災(比如地震)的人可能由於多年非理性的不滿,將天災造成的損失投射到某種人禍之上。
如果我們把社交媒體看做一個整體,再把中國網民僅1成擁有本科以上學歷[7]和中國全民精神障礙疾病患病率可能超過17%[8]兩個數據作為背景參考,那麼全球的社交媒體有可能是人類歷史可信度最低的媒體形態沒有之一。
另一方面,由於每個事件的當事人幾乎都是不同的人,個體用戶無需為自己的長期新聞信譽負責,這使得故意造謠者也變得有機可乘。在當下的實踐中,我們現在已經陷入了無法分辨一個新聞當事人爆紅的背後究竟是新聞當事人個體還是議程設置團隊的局面。
我曾在《為什麼,我們覺得越來越多的媒體沒有良心?》中解釋過,從微觀層面來看具體的某一個傳統媒體不一定要報道真相,對於媒體來說真實感往往比真實性更為重要。
但與傳統媒體相比,廣場式社交上的個人媒體往往帶來的是十倍的真實感和十分之一的真實性,這對社會來說無疑是有害無益的。
本質上說,廣場式社交網絡賦予了每個人以媒體屬性,這種屬性既傷害了媒體又傷害了社交。它讓我們原本無需為公眾負責的正常地社交行為不得不變得小心翼翼,但同時又讓嚴肅新聞傳播的公信力變得千瘡百孔。
換句話說,嚴肅媒體因無法與個體發聲者比拼“真實感”和“速度”,而個體卻因為帶有了媒體屬性而被迫要求任何發言都要有“真實度”和“專業性”。
廣場式社交並非是惟一一個對媒體行業帶來傷害的產品形態,另一個則是推薦算法。
在傳統媒體或者是 1.0 時代的網媒,編輯的作用不只是審核稿件,更重要的是將恰當的內容放在恰當的位置以引起讀者的註意。在某種程度上,這也是編輯對稿件擁有增刪改權利的基礎。
因為整體版面有限,編輯才得以擁有權利砍掉那些質量不夠的稿件;因為版面尺寸有限,編輯才得以擁有權利砍掉稿件中的冗餘信息;因為版面的位置有優劣之分,編輯才得以有權利將稿件及新聞事件本身三六九等。
但在千人千面的算法時代,版面不再掌握在編輯的手中。這使得無論是傳統媒體還是新媒體,編輯只在行使其審閱稿件的底線權利,機械的以一些編輯規範來保障出稿的安全性。這使得編輯在媒體行業中的地位處於長期穩定下行周期,某種程度上也是目前媒體行業文章質量長期穩定下滑的一個重要原因。
“人民群眾喜歡的,你算老幾。”,是反駁編輯理應擁有議程設置權限的主流觀點之一。但事實正如前文中數字鴻溝部分所談及的那樣,當數字素養低於某一個臨界點的時候,人們會主動篩選出更為低質量的內容以滿足短期的多巴胺刺激。這是非人類 AI 編輯所無法抗衡的。
從另一個角度說,千人千面的算法使得針鋒相對的觀點統一在了一個虛無縹緲的統一輿論場之下,長期來看會加劇人們的偏見與固有印象。
用美國的媒體生態來舉例,在過去美國傳統媒體呈現出典型的左右分野,以華爾街日報、CBS、紐約時報為代表的左派媒體與華盛頓郵報、FOX為代表的右派媒體會基於各自的立場對同一事件給出不同的解讀,這使得兩種立場長期處於一種慢性交鋒競爭的狀態。
而在新媒體環境下,你很難說清楚 Google News、Apple News 或者 Youtube 的政治立場是怎樣的。事實上,他們會完全依照讀者的喜好為其呈現出最符合讀者調性的報道。
在 2019 年的香港風波中,有香港家長髮現使用自己的帳號登錄Youtube和用自己孩子登錄的 Youtube 所看到的內容是完全不同的。我們善意的猜測 Google 對此完全沒有干預,因為事實上這正是一個“中立”的推薦算法所追求的——為讀者呈現它想看到的東西,並告訴他這就是全世界。
在過去,即便是一個常年訂閱紐約時報的人,也有可能在一些重大事件上去主動打開 FOX 新聞聽聽“對面”的說法。
但在算法驅動的輿論場下,雖然立場兩端的觀點依然存在,但實際上失去了交戰的場所。不同的新聞被完全分發給完全不同的人,形成相互隔離且愈發極端的輿論場。
這種隔閡幾乎出現在每一個由算法驅動的互聯網產品,而非僅僅局限於媒體類App中。在抖音、快手、微視中,我們看到大量彼此完全沒有交集的群體,並且每一個群體都能找到極為廣大的受眾。比如大多數人提起直播帶貨,想到的都是李佳琪。但與李佳琪主打一線城市市場不同的,快手的帶貨網紅辛有志憑藉親民的調性將一個又一個城裡人完全沒聽說過的品牌與產品賣出遠超李佳琪的成績。
這種人以群分的現象並非互聯網誕生之後才產生的,但互聯網尤其是推薦算法確實促進了這種現象。
老圖重溫
在前互聯網時代,媒體的議程設置(Agenda Setting)已經是一個公開的秘密。我們幾乎都知道,每個媒體會根據自己所處的立場去進行帶有傾向性的素材剪輯。但這同樣意味著,我們可以輕易的找到反向議程設置的媒體去瞭解“另一面”的聲音。
互聯網剝奪了(新老)媒體議程設置的能力,但並沒有消解議程設置,它通過信息繭房將議程設置固化在我們每個人自己的世界中。
與傳統的人與群分不同的是,算法驅動的人以群分很容易讓人忽視“群”以外的世界,在信息和社交層面上的繭房會讓身處其中的人更容易誤解自己所看到的就是整個世界。
搜索引擎是我們突破信息繭房最後的出口,但隨著搜索引擎這一產品類目在世界範圍內使用率的下滑,誰知道距離推薦算法入住搜索引擎排序還有多少天呢?
當人們獲取資訊的方式從主動訂閱、搜索,變為被動的“下拉刷新”的時候,互聯網便不再是一扇通向世界的窗口,而只是一個善於美顏的鏡子。
用最直觀的說法來說,如果一個人每天閱讀的文章都是10萬+,那他一定會認為自己所閱讀的這些內容就代表主流輿論的聲音。但事實上,機器只是將符合它胃口的文章推送給了它。而對於超過8億的中國網民來說,即便是一個篇篇10萬+的公號來說可能也只是找到了整個輿論場中很小的一個缺口,並不代表著主流觀點。
對於每個輿論場中的發聲者和受眾來說,都更加認為“自己所寫的/看的代表了大多數人的看法”,最終導致我們距離真實的世界漸行漸遠。
如果我們甚至無法認識到真實的彼此,就更不要說我們能夠相互理解了。
3.“元敘事”的倒掉
3.1 過去一個世紀最重要的元敘事:全球化
無論《歷史的終結》還是《文明的衝突》都是一種元敘事,那麼元敘事是什麼?
元敘事一套敘事結構(亦或話語體系),試圖對人類過去、現在及未來的全部社會活動給出正確答案。
其顯著的特征是,一個元敘事能夠回答遠超於其誕生時代的社會問題,並給出一個看似合理的解釋。
舉三個更直觀的例子來說:基督教、民主制度和康米主義,分別為三個誕生於人類不同歷史時期的元敘事。[9]
你想想,這三個是不是符合上面的紅字定義。
但元敘事是壞的,是虛假的,是不必要的麽?並非如此。
尤瓦爾·赫拉利在其暢銷書《今日簡史》中,將人類最偉大的能力歸結為“創造和相信虛構故事”的能力,它甚至比人類運用工具的能力更為重要。
一個可信的、美好的元敘事在某種程度上會成為自實現預言,儘管其背後的實現方式可能是虛假的,最初的目的也與其錶面所述的大相徑庭。
直接切入全球化的實例可能更有助於理解元敘事的作用。大規模的全球化行為起源於 19 世紀末 20 世紀初,而“全球化”概念(敘事)在 20 世紀 60 年代才在學術圈被製造出來[10]。
“全球化”元敘事的最初主導者毫無疑問是美國,支撐是美國在一、二戰期間所積累的財富與之後的軍事力量,敘事的最初目的除了團結非康米主義陣營所有國家,也是為了構建一種“後殖民時代的全球霸權”。
這一敘事最終達到了它的講述者最初想要實現的效果:二戰後的美國實現了一種不生產一針一線亦能控制全球經濟的能力,新型的以美元為工具的剪刀差,使得跨區域的剝削與經濟殖民不再變得血腥,併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讓美國處於無人能夠挑戰的位置。
但值得註意的是,全球化不止實現了其講述者自身的隱秘訴求,也確確實實帶來了它在字面上所承諾的好處:我們開始互通有無、相互理解、互利互惠、減少戰爭。
你可以說在全球化自我實現的過程中,利益分配並不均勻,部分經濟劣勢地區與優勢地區的差異變得更大。但不能否認的是,哪怕是在全球化中擔任“被剝削者”角色的地區和國家,也在全球化過程中對比自身大幅發展。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核武器所帶來的核威懾是全球化的根基,但如果沒有全球化這個“故事”,核彈是實現不了全球化為所有人所帶來的福祉——“真理只存在於大炮的射程範圍內”,但你不能用槍代替支付寶來促成世界上的每一筆交易。
這便是元敘事存在的意義,一個虛構的美好故事,讓我們能夠跨越時間空間為之努力,並使得彼此陌生甚至有一定利益衝突的群體之間形成合作。儘管我們可能永遠達不到童話故事中所描述的 Happy After Ever,但這並不妨礙所有人都在這一過程中收穫一些好處。
互聯網毫無疑問是全球化元敘事中的一部分,它起源於冷戰時代人們渴望將世界聯合起來的衝動(蘇聯也有一個針對康米主義陣營的計算機網絡計劃)。
互聯網實現了全球化,但最終卻成為了全球化的自反性。
正如我們之前所講到的,互聯網在幾個關鍵的領域出現了與最初承諾的反向效果,讓我們意識到了“全球化”故事背後的真實。
在物流網絡、金融網絡之後,信息網絡的補全讓我們已經達成了此前全球化描述的鏈接一切的場景,但我們並沒有獲得全球化故事中所許諾的完美世界。也由於我們已經連接了一切,“連接一切”的故事便不再具有感召力。
在更務實的角度上,如果本文 1.2所描述的互聯網技術革命的結束是正確的,那麼它還將直接作用於宏觀經濟周期,而經濟下行周期總是在歷史尺度上為人類帶來灰暗的色彩。
而當下這個時代的灰暗色彩,就是民族主義、民粹主義、保守主義和數字集權主義等一系列勢力的抬頭。
互聯網技術自身是全球化的一環,全球化的瓦解亦會對互聯網自身的發展造成阻礙(如前所述各國阻斷連接、征收稅費、限制內容傳播的法律嘗試)。互聯網所陷入的困境,像是一條銜尾蛇,它咬住了自身的尾巴絕無可能依靠自身解決。
但互聯網事實上不止破壞了“全球化”這一元敘事,它對元敘事這種社會構建工具的破壞才是長期內最為難以修複的,本文的2.3主要論述的就是這一點。
值得註意的是,儘管元敘事是一種可以對人類全部社會活動給出答案的結構,但它絕不是用來指導我們一切社會活動的準則。如果你不能理解這一點,就想一下當人類歷史中教條的執行基督教、民主制度和康米主義敘事文本的時期都發生了些什麼。
本文亦是一種元敘事,因為本體的初衷是為了給互聯網行業一個蓋棺定論式的分析,用以解釋一些在傳統科技媒體、商業評論的微觀分析中所不能給到的答案。
因此,本文並不具備任何微觀層面的指導意義,只是描述了互聯網行業及其影響的當下社會的一種可能趨勢。
任何一家互聯網公司,無論是大公司還是小公司,都應該更關註其自身業務所面臨的微觀問題,任何微觀層面的決策工具都比本文所帶給讀者的敘事結構更有實踐上的意義。
如果你是為了尋求下一個季度的增長點才閱讀本文,本文幾乎不會給出任何幫助。抱歉耽誤你這麼多時間,不過還好,只剩一半了。
3.2 當愛,不再是愛
2016 年,麻省理工大學開發出一款名為“道德機器”(Moral Machine)的調研產品,其通過向全球網民展示一系列圖片來進行一場社會實驗。
項目組通過現代化產品將“電車試驗”做成了調研,網頁程序會不斷地像受試者展示一個緊急判斷情景,要求受試者假定自己是“一臺自動駕駛汽車”,併在 AB 兩種行車路線中作出選擇。
在問卷中,有許多的控制變量,比如你需要判斷在必須二選一的情況下,是選擇撞男人還是女人、人類還是寵物、白人還是有色人種、年長者還是年輕者、有錢人還是窮人等等……最終搜集到了來自 233 個國家接近4000萬的選擇樣本。
這一研究的完整成果發表在 2018 年 10 月的《Nature》上,感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去檢索,在此我們只選取與本文相關的一些結論。
在這一實驗中,與我們認知比較符合的結論是人們明顯會選擇拯救更多的行人。
但如排除兩種選擇造成傷亡人數上的差異,受試者的選擇呈現“明顯偏見”並與我們所倡導且試圖想強加於 AI 的道德背道而馳。
比如人們更傾向於避讓有錢人(相比窮人),避讓瘦子(相比胖子)以及避讓女性(相比男性),避讓年輕人(相比老人)。但在老年領域,又傾向與避讓老年男性而不是老年女性。
這從某種形式上證明瞭大眾在道德問題上的“口是心非”,而這種口是心非會瓦解公眾要求算法擁有道德的合理性——如果人類自身都無法定義何為緊急情況下的“正確判斷”,你又如何要求機器按確定的道德標準行事呢?
這一實驗所展現的僅僅是算法對人類道德瓦解的一個很小側面,整個互聯網文化對精確的追求在更大的層面瓦解著更多的敘事元素,而這使得我們在上一節中談論的元敘事危機與過去的每一次元敘事替代都有所不同。
一個大的元敘事,往往由許多碎片化的敘事元素構成。
當一個大的元敘事倒塌的時候,我們會看到一個新的元敘事崛起,而新的元敘事往往由舊元敘事中脫穎而出的某些元素再加上新的排布邏輯構成。
而互聯網為元敘事帶來的危機遠非終結了某一種特定的元敘事,數字化技術帶來的模糊界限的消失,會讓所有碎片化的元敘事要素也潰不成軍,它從根本上破壞了我們對任何一種敘事元素的信賴。
以愛為例,愛作為最重要的敘事元素,幾乎參與了人類歷史上每一段元敘事的構建。
自盤古開天,上帝“要有光”開始,人類的元敘事就開始講述關於愛的故事,神對人之慈愛,君對臣之嚴愛,民對君之敬愛,家長對子女之愛,男女之愛凡此種種……連人權宣言的開篇名義,都是從統治階層手中重新奪回天對大眾的普愛。
這是因為愛是一種最廣泛的共感,它能喚醒人類作為一種動物最原始的情緒,形成最大的共識。
以一個極端的情景來描述,一個戰勝國的士兵在掃蕩戰場時對傷病或非軍事人員抬高一寸槍口,往往是基於當時的情景下,對方傷員凄慘的呻吟、痛楚的表情、空氣中血腥與硝煙的味道、殘破的戰場與灰暗的天空所引發的腦內化學結果。
任何抽象化、文字化、信息化後的人道主義,事實上都不足以決定性的驅動這樣的感性決策。
反過來說,如果所有的士兵都採用遠程武器操控機器人在戰場上廝殺,或者甚至他只需要在幾千里之外的指揮室里按下一個“清繳殘餘”的按鈕,那麼仁道之愛在這裡就不會起任何作用。
任何抽象化後用文字表達的愛,都不是那個能引起我們最廣大共識的愛。而遺憾的是,互聯網本質上是一種信息網,我們在互聯網上以任何形式討論的愛,都是愛的其中一種抽象形式。
正如上一節所述,在過去兩個不同文明之間的個體往往沒有大規模的對話渠道,因此兩個持有不同文化的個體客觀上無法對彼此愛的定義展開論戰。在大多數情況下,那時的人們比現在的人容易達成這樣的共識:對方是有愛之人,儘管我們有一些利益與觀念上的衝突,但仍認同彼此心中愛的那一部分。
我們會看到越來越多對愛持有不同定義的人,在網上吵來吵去、互相攻擊最終甚至演變成極端主義。在互聯網裡,愛神從英靈座跌回凡間,被解構成了每一種世俗利益衝突中的犧牲者,失去了其本身的號召力與同一性,最典型的比如宗教之愛與同性之愛的衝突。
這種解構一方面是由此前 2.3所描述的過度且簡單的連接一切所造成,另一方面是由互聯網的精確定義與精確記憶所構成。用更簡單的話說,有了互聯網我們不止對公眾人物“挖墳”和“污名化”,還會對每一個敘事元素如此操作。
根據大西洋雜誌的一項調研顯示[11],2019 年 35% 的共和黨人和 45% 的民主黨人反對自己的孩子嫁給或迎娶持有不同政治、宗教或種族立場的人,而這一比例在1960年時只有5%。
雖然互聯網並非造成這種分裂的根本原因,但卻是這種分裂的加速器與固化劑。時至今日,我們依然可能夠看到 2016 年美國大選前,美國網民圍繞特朗普的相互罵戰中最惡毒的推文被轉發並用於相互攻擊。
我們會記得我們最初是如何支持慈善組織但後來發現他們只是一場騙局,我們也會記得我們最初如何支持環保但後來環保機構把它做成了一門生意,我們還會記得動物保護是如何從正確走向激進的。
人類個體會遺忘,群體也會遺忘,但到目前為止互聯網卻幾乎從不遺忘。多年以後,當你決定重新開始慈善事業的時候,搜索引擎、社交媒體依然會孜孜不倦的提醒你 10 年前的郭美美是如何讓你做出“不再參與慈善”這個決定。
你會反芻你當時做出決策的過程,並驚訝於互聯網不止精確的保留了你決策的結果還保留了你那次決策的所有素材,以“確保”你不會給對方提供第二次機會。
每一個舊的敘事元素,皆因歷史上的污點而無法翻身。每一個新的敘事元素,在其受到公眾認可的上升期都會引發大規模無建設性的討論。
最終,我們會迎來一個沒有敘事的時代。
3.3 國家、企業和組織為何失去信用?
我們從此不再相信任何一種元敘事,似乎看起來會讓我們進入一個純粹理性時代,那麼這會是一件好事麽?
首先,這會是一個非常非常長期的問題,因為人類文明自誕生以來就在不停的相信不同的元敘事,任何短時間內給出的結論都是不可靠的。
但缺乏元敘事對現有社會形態的短期影響必然是負面的,因為正如上面提到的,我們現有的人類社會的很大一部分是一直依靠元敘事來運轉的。
早在 1970 年,法國學者弗朗索瓦·利奧塔德《後現代狀況:關於的知識的報告》中就將“元敘事”定義為“現代性的標誌”,而元敘事的瓦解則意味著後現代的開始。這一波後現代主義思潮所對應的是美國“垮掉的一代”與“嬉皮士文化”,而中國預計要到 00 後或 10 後才會面臨這樣“富足的煩惱”。
元敘事的存在對人類社會的客觀好處並非是給我們一本說明書,使之可以用於指導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細節。而是為了讓我們相信未來、相信彼此、相信共性,以實現更大規模的社會協作。
舉一個更簡單的例子,對於大多數哪怕受過高等教育的現代公民來說,往往也並不能理解諸如現代交通系統、現代金融系統、現代醫療系統是如何運轉的,對這些系統抱持打破砂鍋問到底的科學態度會顯著降低現代性所帶來的便利。
一名患者敢於讓一個陌生的醫生向它的靜脈中註射藥物,並不源自於這名患者充分理解藥物的分子式以及藥代動力學原理,而是基於它相信這些靜脈註射劑在上市之前有一整套科學的安全與效用的檢驗機制,同時眼前的醫生之所以開出這樣的藥方,也是因為他經過了專業教育的系統訓練與考核。
更多的情況下,我們的無知是二階導數:大多數的患者也並不瞭解或詳盡的瞭解那些“科學的藥品審核”和“科學的醫師訓練”指的是什麼,只是迷信這一治療的科學性(儘管這些治療可能確實是科學的)。
這種“迷信”是有益的,因為現代社會的複雜性,導致了它的運作方式遠遠超出個體乃至小型、中型組織的理解能力。而我們一旦參與到現代社會的運轉當中,又不可避免的牽扯到那些我們所不知道的領域(即便你不是醫生,也要接受治療)。因此,我們必須在自己所熟識的領域之外,信任那些在該領域專精的人或機構或系統,整個現代社會才得以運轉。
這就產生了一個非常可怕的現象,即由科技生產力驅動的現代社會,本身是基於大多數人足夠“迷信”才得以運轉的。而顯然,狹義信用制度(包括政府公信力、企業信用、社會組織信用、人際信用)這一古早概念已無法跟上互聯網時代的節奏。同時,互聯網又賦予了我們無與倫比的質疑能力。一個現代陰謀論者通過互聯網廣搜資料所生產的文章,可能比一個世紀前的正經科學論文更具“可信度”。
這一模型最好的驗是 2019 年獲得普利策獎的紀實文學《壞血:一家硅谷初創公司的驚天謊言》中所描述的故事。故事描述了一個幾乎毫無醫學背景的創業者,在被譽為全球醫療監管最為嚴格的國家,展開的一場長達 12 年的大型醫療設備騙局。
從其主人公自斯坦福輟學開始創業的 2003 年,到《華爾街日報》首次系統性報道其騙局的2015年,其騙局維持超過 10 年,涉及數十萬人。且沒有受到美國任何監管機構的阻撓——儘管有至少 5 個部門應該為此事叫停。
網絡的精確記憶和廣泛傳播,使得信用受損的影響與速度遠遠超過以往時代。由在政府公信領域,這一問題表現的尤為突出。
舉一個抽象化的政治例子:
設 A 國擁有 3000 萬人口,B 國擁有 15 億人口,即 50 倍人口。
設 B 國的國土面積也是 A 國的 50 倍。
設兩國犯罪率相等。
在非互聯網時代,我們會得出這樣的結論:
由於犯罪率相等,因此 B 國的凈犯罪數量應當是 A 國的 50 倍。
由於 B 國的國土面積是 A 國的 50 倍,消息傳播速度與地緣相關那麼 B 國每一個個體每日在本地媒體上目睹凶殺案的可能性與 A 國相等。
A 國和 B 國的國民會認為兩國擁有相同水平的治安。
在互聯網時代,會變成這樣:
由於犯罪率相等,因此 B 國的凈犯罪數量應當是 A 國的 50 倍。
由於網絡媒體往往以語言為邊界,且媒體每日可推送的消息大幅上升,B 國任意地區凶殺案均會在全國性網絡媒體上傳播。
B 國每一個個體會看到 A 國 50 倍的犯罪報道。
B 國人覺得自己的國家治安爛透了。
在過去,治安事件按照概率均等的分佈於 B 國 50 倍大的國土上,並以地方報紙、廣播、電視等渠道傳播,依照治安事件的等級隻影響那些與事件相關或地理位置相近的公民。只在一個治安事件演變為地區無法解決的問題(極惡性治安事件)時,才被其它區域公民註意。
在網絡環境下,由於傳播速度的提升與門檻的降低,B國內任何一地發生治安事件均會被視為全國新聞受到全體 B 國公民註意。由於人們往往在治安問題上帶有強烈的共情能力,大眾會將每一個發生在其它地區的治安問題當成是與自己相關的問題,從而忽略了 B 國的犯罪率可能一直很低且與 A 國水平相當,這會使得 B 國在治安領域的公信力以 50倍於 A 國的速度流失。
如果你覺得這個例子並不存在於現實,那麼不巧,這裡剛好有一個現實中的例子:
2018 年是滴滴的“災年”,連續幾起涉及滴滴網約車的惡性治安事件將這個每年承運 200 億人次的出行公司推到風口浪尖。
這裡特意說出滴滴的承運數字,並不是為了誇滴滴。而是因為,200 億這個數字剛好與上文的“人口 50 倍”概念相符,滴滴在 2018 年的全國承運量以數十倍於全國所有傳統出租車公司的總和。
如果從冷冰冰的數字角度來講,在滴滴深陷輿論風波的那段日子里最高法就曾計算過[12],網約車司機每萬人案發率為 0.048,傳統出租車司機每萬人案發率為 0.627。因此,從科學的角度來說,乘坐網約車的人身安全性比出租車高出一個數量級。
要知道,對於任何可能的風險來說,只要擁有無限次重試的機會,風險就一定會暴雷。
比起傳統出租車,滴滴更接近“無限次重試的機會”。傳統出租車不僅總運量在 2015 年後遠小於網約車總運量之外,“傳統出租車”這五個字並不是一個能夠被公眾聚焦關註的統一品牌。
用更白話的方式來說,每個城市都有幾家相互獨立的出租車公司,甲城市出租車公司發生了惡性事件,根本不會在輿論上引發乙城市民眾的共情。但全國無論哪個城市的滴滴出現一起惡性事件,都會引起全國滴滴潛在用戶的關註。
可以預見的是,如果我們無法讓大眾意識到絕對安全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滴滴就永遠無法從這種指責中被釋放出來。這種指責在很多時候會凝結成一種力量(往往以過度監管的形式出現),形成阻礙技術進一步發展的枷鎖,也讓技術本身失去了自我修複的能力。
至此,我們便不再相信“網約車”是一個“好故事”了。
而這正讓我們回到了本節的開頭——元敘事的倒掉是現代性自反性的開始。儘管我們之前已經說過了,元敘事的目的並非是讓我們依照元敘事所講的一五一十的走下去,但元敘事是我們凝聚共識並形成邁向美好未來行動力的重要線索。
因為相信所以看見,因為不相信所以無法實現。
3.4 走上歧路
在前文中,我們論述了互聯網對元敘事的解構,並簡要地說明瞭由此可能帶來的危機。但在互聯網解構元敘事的過程中,亦有另外一種趨勢抬頭,即道德的代碼化。
由於我們不安於越來越無法令人信服的元敘事,技術樂觀主義者與保守主義者妥協出的一個結果,是用技術本身來固化與強調我們已有的某些敘事——比如道德。
但這沒有解決任何問題,並且會讓我們陷入更被動的境地。
一個清晰定義且具有強大控制力的道德標準(或其他元敘事)是可怕的,因為它往往會會在各種維度上阻礙人類社會的進步。
用更通俗的話來說,2019 可以說是人工智能的凶年。AI 這一詞彙在大眾心目中的形象與一年前相比急轉直下。我們開始討論推薦算法帶來的信息繭房、無處不在的攝像頭、換臉 App 的濫用、智能推薦廣告對我們隱私的剝削、智能課堂對小學生的控制、腦波監測讓心理罪成為潛在的可能。
如果我們用 AI 反過來來規制人類道德,你應該能夠想到會發生什麼。
我們已經在過去幾年裡享受了第三次人工智能浪潮給我們帶來的便利,雖然不乏少部分現代盧德分子在看到科技企業推出的一個又一個默認勾選的“霸王條款”時,乾脆放棄了這種便利,但這畢竟是少數人的選擇。
為了應對公眾的輿論與政策的監管,大多數科技公司都正在尋找“既能維持好處又能減少害處的”的 AI 之道。能找到隱私與效率之外的中間道路自然是好的,但如果這條路在技術上是真的不存在之路,我們是否能退還 AI 在過去 5 年中給我們社會帶來的效率提升?從結論來說,這幾乎不可能。
此時就會發生一件奇怪的事情:就是我們會逐漸習慣科技所給我們帶來的“負面”影響,尤其是那些僅與道德所衝突的“負面”。我們的孩子可能不再認信息繭房有什麼問題、可能覺得攝像頭是安全的象徵、可能會覺得智能廣告是天經地義甚至理應如此。
馬克思稱這一現象為“人的異化”,孔子則稱之為“禮崩樂壞”。
但孔子所談之“禮”為周禮,是指西周時期等級森嚴的分邦建國制度以及其附屬的一系列繁文縟節,在我們當下看來是十足的“糟粕”。正因為 2700 年前禮崩的發生,中華文明才得以有發展至今的機會。在“人的異化”中也提到,這一現象隨階級誕生而誕生,直到私有制、階級與國家的完全消失才會消失,這意味著我們在歷史的漫長時期中除了習慣異化別無他法。
拜道德的模糊性所賜,我們可以將一些美德傳頌千年而不去理會其背後所蘊含的實際標準完全不同。儘管從每個前朝人來看,下一個朝代都發生了“禮崩樂壞”,但中國從未丟掉“禮儀之邦”的帽子。
某些模糊的、深刻的、民族性的道德被深深地刻在我們的文化傳承中,而絕非那些落在白紙黑字上的繁文縟節。比如,元代的孝與當今的孝就有著完全不同的意義。
即便在元代,也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去精確的執行《二十四孝》,但如果你將《二十四孝》寫進 AI 的代碼里,它就會被精確執行。
而且當今 AI 所能影響與控制的人類數量可能比地球誕生以來讀過《二十四孝》的總人口數都要多。
這意味著,一個被精確寫入某種價值觀或道德的 AI,會成為一個自實現的“道德機器”。像一顆大頭釘,將我們社會的道德進化樹永恆的釘在當下。
這或許是可能的,但卻是可怕的,比向技術歸還它們贈予我們的便利更為可怕。
隨著城市攝像頭的增多,個人徵信系統被濫用,我們似乎正在走向一個道德固化的時代。但如前面 3.2所述,人類的道德本身亦是一種敘事,它的作用在於驅使我們自發的向好的方向發展。
也正是因為我們永遠無法做到道德上的完人,道德才得以成為我們不斷改善自身的動力。
而外化的、強制的、精準的道德會使得人失去自發向善的能力,消解道德作為法律補充的社會力量,使得更多的人在潛意識中加入“鑽道德空子”的陣營。
如庫克所說,“我並不擔心機器像人類一樣思考,我擔心的是人像機器一樣思考”。利用技術手段精確執行某種當下的道德,即是讓人像機器一樣思考。
在《技術的本質》中曾描述“時代創造技術,技術也創造著時代”,當你走進一個技術博物館的時候,不可避免的看到的是技術對於當時人類社會、文化和道德的改造(或進化)。比如“化學用的曲頸瓶、計算尺、曼哈頓計劃的身份證、身著憲兵警察制服的假人、汽油配給的卡片、舊汽車和吉普車等等”,所有塑造過去社會形態的元素都與當時完成任務的典型手段,也就是技術有關。
在學術場中,社會學家往往更反對人的異化,而人類學家對人的異化並不恐懼,因為前者以人類的集體行為為主要研究目標,人類個體行為的異化是社會變化的結果個體無從選擇。因此,人的異化是一種不好的結果。而後者以人類個體為研究目標,異化是其動因,社會整體發生的轉變才是結果。
追求被精確執行的道德,在某種程度上是“代碼即法律”這一理念所帶來的妄念。在理論上,“代碼即法律”是可行且誘人的,它向我們描繪了一個所有的正義既不缺席也不遲到的美好場景。
不談道德,僅從法律角度講,“代碼即法律”也不一定是正確趨勢。立法本身是一種大型社會契約的運作,這導致各國即便是在互聯網的加持下,想要建立或修改一部法律可能也要以 5-10 年的周期。
在直覺上,法律不應該有模糊地帶,但實際上法律的模糊地帶存在於兩次修法之間或新法誕生之前。比如如果各國的交通運輸業法律從 30 年前開始就被機器一般的精確執行,那麼 uber 和滴滴就不會被誕生,取而代之的將是長達數十年的傳統出租車公司向互聯網行業的轉型(參考日本)。
技術需要有價值觀,指的應當是編寫技術的人、運用技術的人、使用技術的人擁有價值觀,而絕非技術本身擁有價值觀。
4. 邁入風險社會的最後一步
4.1 風險的分散化大生產
在前文中,我們談論了一些互聯網未被兌現的承諾以及互聯網可能帶來的負面效應。
但比起任何已知或已經實現的負面影響,互聯網的緊密結構所導致的潛在未知負面影響亦或稱“風險”,才是互聯網自身發展以及我們當下社會進步的最大障礙。
稍不註意,我們將有可能被帶入到風險社會的歷史困境之中。
風險社會與階級社會一樣,是一種描述社會形態的工具,它由德國著名社會學家烏爾里希·貝克提出,併在 1956 年首次出版。
烏爾里希·貝克預言,風險社會將取代階級社會成為接下來社會的主流形態,我們的主要矛盾將從階級矛盾轉向風險矛盾,即風險成為全球人類之公敵,而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競爭也將以轉嫁風險和防禦風險為主要模式。
在該理論中,風險是不分國家與階級的,它會隨著全球自然環境、貿易網、金融網和信息網流竄,並最終在防禦窪地爆發引起全球性危機。
用書中更通俗的例子來講,環境污染和核能的安全問題是兩個典型的可流動風險。
歐洲工廠向空氣中排放的廢氣有可能漂洋過海在美國形成酸雨,或向東毒害中亞的兒童。歐洲企業事實上既無力,也無意願承擔自己在非本地區所引發的環境危機。而對於受害地區來說,由於不直接參与歐洲的工業規劃,他們也無從預防甚至治理這一問題。
如果環境污染問題還是一個長期且不夠顯性的問題,那麼核危機則更加急迫和致命。儘管在將核應用於武器層面,人類文明之間已經達成了一個看起來運作良好的核相互威懾體系。但在核能的正面利用方面,卻反而更加危險。
世界各個擁有核電的國家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技術實力相差也較遠、同時可能有著完全不同的政治經濟體制,這導致各個核電站所應用的安保標準與措施不盡相同。
而核泄漏的全球風險卻並不取決於其中安保最好的那個核電站,而是安保最差的那個。也即全球任何一個核電站發生事故泄露,都有可能通過空氣和水引發全球的滅絕事件。
《風險社會》一書所寫就發表的年代,風險社會尚且沒有實質性的到來,因此本書在當時也並沒有被廣泛討論。隨著時間推移,直到 1986 年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發生泄露,該理論才被重視起來。
切爾諾貝利核電站事故可能是人類全球文明史上第一個由極小群體所引發的全球性危機。
而在之後的日子里,這種由單一或極小群體引發全球性危機的可能性越來越高,頻度也越來越高,同時也不再局限於環境領域。
這是由於隨著“全球化”這一概念逐漸成為現實,在海洋、土地、天空三個自然相連的媒介之上,人類又搭建了貿易、金融與信息三個互聯互通的網絡。
與三網在經濟領域協同帶來的正面效應相同,全球貿易網,全球金融網和全球信息網在風險領域也存在協同與放大性。正如僅僅聯通貿易網也有可能為美洲土著帶來種族滅絕一樣,信息網的誕生本身就意味著一些風險的從無到有。
其中互聯網使得風險生產分的散化和個體化達到一個新的高峰,這是貿易網和金融網都不曾做到的。
在貿易網被打通的時候,為一個國家帶來風險的往往是另一個國家,比如典型的鴉片貿易;在金融網被打通的時候,企業將可以對一個行業或一個國家造成風險,比如廣場協定和 1997 年 IMF 協定後華爾街投資銀行們對日本和韓國進行的操作;而到了互聯網時代,個人僅僅通過發言或黑客行為即可影響企業、行業甚至一個國家。
風險生產者的門檻在降低,而風險受害者的規模和頻次在上升。
仍以核泄漏為例,在互聯網時代一次核泄漏危機很有可能是由某個單個個體所引發的,你所需要的只是開發一款足夠感染核設施的病毒,而事實上已經有人這麼乾過了。
當然,除了這種“高級威脅”之外,信息網的打通也讓我們無時無刻不面臨那些有關於信息本身的風險。
比如一個內心扭曲的人所發明的藍鯨游戲(未成年人自殺游戲)在全球造成近千名兒童死亡,中國某大型旅游網站被拖庫後引發大規模不相關行業的隱私泄露,漫畫村一個盜版網站對整個日本漫畫行業造成收入重創等等。
信息的風險除了會對個體和產業產生作用之外,亦會對國家這個層級的事務引發意想不到的影響。謠言、假新聞也無時無刻不作用於各國的政治生態,並引發一系列無法控制的後果,連最初將社交網絡視為民主之光並鼓勵其在社會變革中起到關鍵作用的美國,也在 2016 年大選期間被互聯網上的一系列假新聞事件所反噬。
互聯網在客觀上像一個分散化的風險製造機,讓每一個風險都成為全世界的風險。
2012 年起,FBI 開始通過“釣魚執法”的形式,調查互聯網兒童色情問題。在 2012 年至 2016 年期間,FBI 通過控辯交易和黑客入侵等方式,控制了至少 21 個兒童色情領域的知名網站,並摸清了這些色情網站的整個鏈條。
令人驚訝的是,這些網站不止擁有來自世界各地的瀏覽者,同時擁有來自世界各地的貢獻者。FBI 自 2012 年起,不得不向全球各國公安機關(包括中國)共享其所獲得的犯罪線索,因為這一問題已經遠超其可以處理的範圍。
在兒童色情的黑色市場中,犯罪分子通過贈送零食玩具的手段,在經濟落後地區引誘或強迫兒童做出不恰當的行為,並將這些行為拍攝或錄製成素材再在全球性的兒童色情網站上售賣,通過數字加密貨幣等手段逃避管制。
正如互聯網可以撮合那些正當的交易一樣,互聯網在這裡也充當了非法交易的中介。甚至可以說,在沒有互聯網的情況下,這類系統化、專業化的犯罪產業鏈是不可能存在的,互聯網使得這一風險從無到有。
是互聯網,將散落在全球不同地區的比例極低的性變態者需求聚集起來,傳導至經濟落後地區的留守兒童身上。
除了這些直接由互聯網所帶來的各類風險之外,信息網與貿易和金融網的結合,還能引發更大影響更為深遠的危機。不難發現,在信息網加入進來之後,風險的傳導速度以幾何倍數增長,遠遠超過了經濟利益的傳導,使得傳統的風險防範與救濟措施顯得十分無助。
接下來,我們將看一看“三網融合”為何使得風險社會從理論走向現實。
4.2 習慣性的風險錯配
由於互聯網賦予了我們每個人遠超過去的能力,因此在很多時候也讓我們誤以為自己能夠承擔遠超於自身所能承擔的責任,於是習慣性的風險錯配已經成為了互聯網時代放大風險的一種主要模式。
以最近幾年較為流行的“電商扶貧”來解釋,信息網絡與金融和貿易網絡如何協同工作並放大風險。
一般意義上,偏遠山區的農戶的資金流動性其實較差、資產水平較低,其日常的經濟狀況幾乎與經濟大盤並不怎麼掛鉤。
儘管山區農戶與城市居民共同使用一種貨幣,但實際上農戶的吃穿用度大多在村內或縣城解決。其與整個宏觀經濟的最主要連接點,在於定期向前來收購的經銷商出售農產品。而由於傳統農產品售賣鏈條較長,農產品在農戶端的收購價格有可能是其最終在城市銷售的 1/5、1/10。
這在長期看來對農戶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但這個鏈條創造了將近 5 倍到 10 倍的彈性,用於吸收風險。這具體來說,意味著無論是 2008 年的金融危機,還是 2019 年的中美貿易摩擦都幾乎不會影響到一個依靠售賣農產品為生的典型農民的收入。
但當電商出現,這一狀況就發生了改變。
電商扶貧本質上與一切網購一樣,是通過削減中間環節實現的。它通過讓農戶直接在農產品原產地,以電商的形式向城市消費者直接售賣自己的產品,來增加農戶的收入。這在短期來看可以成倍的增加農戶收入,這也是其“扶貧”屬性的體現之一。
但潛在的危機是,“沒有中間商賺差價”意味著“沒有中間商分風險”。
仍未擺脫“小農經濟”生產方式的許多農戶,會直接與宏觀經濟周期相連。當宏觀經濟周期上行時,帶來的經濟好處是巨大的。但當宏觀經濟周期下行時,“小農經濟體”是否能夠安全落地卻是個問號。
為了更好地理解,我們再詳細的假設一個情景來描述其中可能存在的問題:
假設有這樣一個果農,全家的收入來源是種好果樹並收穫水果賣給前來收購的經銷商(傳統模式)。果農一旦將貨物交給前來收購的經銷商,所有的勞動收入便“落袋為安”。
現在,電商扶貧出現了,果農決定加入某個電商平臺的扶貧計劃,獲得更好的收益。
在電商平臺的扶持下,經銷商這一角色被削減了,但經銷商所承擔的功能並不會消失。水果要被運輸、稍微好一點的水果要被包裝或半加工、電商平臺上要製作水果的宣傳頁等等。
在這一過程中,原本由經銷商承擔的運輸、包裝、加工、營銷等步驟,一部分被電商平臺所承擔,更多的則是落在果農自身。
比如在運輸的環節,過去由經銷商定期上門收購,現在變成了農戶聘請物流公司來自己的果園拉貨,後續的幾個環節亦是如此。這意味著,這部分成本就從中間商轉移給了農戶,果農可能要為此對物流、包裝廠、加工廠支付費用,租用一線城市的物流倉等等。
而既然談到的是扶貧,我們自然可以假定這個農戶有在水果真正被消費者購買之前,並沒有足夠的現金支付這些中間成本。
此時,各大電商平臺的“商戶貸”可能是他們最好的選擇。農戶可以在水果收穫期向各類普惠金融機構借款(利息很低),支撐整個銷售季的成本,待銷售額迴流後還掉商戶貸存下剩下的錢。
在宏觀經濟上行周期,水果順利銷售,這一切看起來都沒有問題。但如果經濟周期進入下行,這個果農會遇到什麼呢?我們繼續推演一下:
- 由於沒有中間商,除非果農已經在電商平臺上開賣,否則不會意識到“今年經濟形勢不好,會影響到城裡人買我的水果”。
- 果農意識到“今年銷售不好”的唯一可能是已經支付了一部分中間成本,此時農產品已經完成了商品化轉化,這部分成本如上所述是來自於杠桿。
- 水果最終沒有銷售出去,果農沒有收到應有的收益,但前期的借款卻依然實打實的償還。
- 更進一步,果農無法償還貸款,無數的小缺口在金融機構處彙集,與“經濟下行周期”形成惡性反饋。
除此之外,果農“把貨賣給收購商”和“直接在電商平臺賣貨”之間還有一個隱秘的差別,就是前者是現金現付而後者有賬期存在。
宏觀經濟周期的下行,還可能影響到這一果農所入駐電商平臺的賬期,電商平臺可能由於自身運轉的原因拖延貨款支付或乾脆倒閉不再償還貨款。無論是哪一種,對於果農這樣一個原本就脆弱的經濟體來說都是致命打擊。
這種致命打擊中的“致命”是字面上的致命,因為在經濟學的觀點來看,小農經濟其實並沒有大眾所想像中的那麼不堪,和現代經濟相比小農經濟的系統性風險幾乎只來自於天災。
換句話說,只要農民依然擁有農耕地和最簡單的農業生產工具,無論其遭受什麼樣的打擊都可以從零開始重新生活。而現代金融工具的引入,尤其是不同層級的借貸,有可能會使得農民失去耕地、宅基地和最簡生產工具,沒有任何翻身機會。
這種錯配不同風險承擔能力的主體的操作其實有一個我們很熟悉的名字叫生態化反。對,就是樂視的生態化反。
樂視系最早開始投入汽車和手機產業是在 2015 年,對於積澱全無的樂視超級汽車和樂視手機來說,幾乎就是兩個需要“電商扶貧”的果農,而樂視網則是“電商扶貧”中的“電商”。
2015年移動互聯網行業仍在上升周期的尾端,用互聯網業務帶來的巨大現金牛扶持跨界業務是當時的主流做法。但樂視系的問題在於,它錯判了互聯網行業上升周期的剩餘時間與扶持一個新業務完成“原始積累”所需要的時間,並且通過過於緊密的構架使得風險可以在樂視系各公司之間無縫傳導(沒有中間商)。
事實上,2014、15、16 年成立的那一波“互聯網”汽車公司中,只有法拉第未來的現狀是最糟糕的。同時,那些互聯網汽車公司雖然同樣處於較為尷尬的境地,但並沒有因為自身的危機為其關聯的互聯網公司帶來危機,法拉第未來卻幾乎拖垮了樂視網。
原因就在於,其它的互聯網汽車公司與其搭配的互聯網公司之間採用了更為傳統的隔離手段,不追求在業務與財務上的“沒有中間商”。這種隔離確保了其中任意業務中產生的風險不至於向其他相關業務無限傳導(並層層放大)。
4.3 新冷戰
儘管看起來毫無成效甚至飲鴆止渴,但當下世界主要國家都在過去的幾年建立起更為保守的市場監管和對外政策,以至於在一些人的口中我們已經迎來了冷戰 2.0 的時代。
但新冷戰其實是一場關於個人的戰爭,戰爭的一端是生活在現代社會中的每一個人,另一端是這個社會中的所有人。
正如之前 3.3 中所描述的滴滴所面臨的困境那樣,一旦我們陷入到對風險的絕對防範就會導致我們陷入無限的焦慮。
一方面,我們活在一個充滿意外的現實世界,人類與生命的誕生本身就是宇宙間一系列精妙的意外。這意味著我們永遠無法在這樣一個世界里找到一種方法防範所有的風險。
另一方面,互聯網又激活了我們的風險意識,時刻提醒我們網絡所連接的另一端的每一個個體、組織和國家都可能是風險的製造者或是轉嫁者。
這使得我們的社會從個體到政權都進入了一種緊張且敏感的狀態,對一些正常的負面影響傳到過度反應、提前反應乃至於過度解讀。
由於我們實際上完全無法預測下一次風險從何而來,所以我們只能將一切潛在的“敵人”當成真正的敵人來對待。
我們會因為中美的國家立場而對立,我們會因為競爭對手的公司而對立,甚至我們甚至會因為偶像不同而對立。雖然這些對立在過去都存在,但不同的是我們彼此都被科技賦予了打擊對方的致命武器。
這在某種程度上與《三體》中所描述的黑暗森林相似。
在個體層面上,傳統意義上的鄰裡、社區信任瓦解,“扶老年人”成為炫富的標誌、我們擔心與朋友的談話因為被截圖傳播而受到起訴、擔心被供職的公司送進監獄或被自己雇佣的保姆燒死、擔心幾年前在網絡上的幼稚發言會成為今天社會性死亡的判決書;
在行業層面,龍頭企業和創業公司均因為擔心所謂的“降維打擊”和“跨界碾壓”而採取更為暴戾的競爭手段,頻繁的舉報、構陷與黑公關,以及因為生存焦慮而推遲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
在國家層面,由於國際貿易從大航海時代以來就從來沒有達成過平衡,因此當各國均開始對這一問題錙銖必較的時候也就意味著國際貿易崩潰的開始,而這也將成為現代國際社會之間基礎信任瓦解的開始。
因此,互聯網的敵人是其自身,是強調平等導致的鴻溝,是信任泛濫導致了猜忌,是過度連接導致了隔閡。互聯網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的呑身之蛇與巴別塔,是現代社會的自反性。
事實上,時至今日我們對風險的焦慮和所採取的反制措施還遠沒有到達高峰。因為大多數人甚至還沒有理解風險分散化和個體化生產的實質。
2003 年,人類基因組完成圖首次發佈,這項計劃集合了美國、英國、法蘭西共和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日本和中國六個國家中的頂尖科學家,歷時 13 年耗資超過 30 億美元。
2019 年,中國學者賀建奎發表的人體基因編輯論文,由於其醫學倫理道德存在問題而引發了世界範圍內的恐慌,賀建奎自身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但大多數人沒有意識到的是,早在 2015 年,你就能在眾籌網站Kickstarter上購買僅售 160 美元的 CRISPR 基因編輯工具套裝。進行哺乳動物胚胎基因編輯的其它所需工具,你也幾乎能在毫無管制的情況下買到。
根據俄羅斯一個從事人體基因編輯研究的機構介紹[13],目前“正經”的進行一次人類基因編輯僅需 15500 美元,而這其中大部分的成本則是耗費在必要的監測和觀察上。對於一個想要製造弗蘭肯斯坦的瘋子來說,拋去安全與合規後成本會大幅下降。
類似的案例還出現在換臉應用 ZAO 上,在幾天的火爆之後,用戶“迅速”質疑 ZAO 換臉的應用,是否會導致自己的面部被濫用,如將面部內容替換到某些非法視頻上。
但實際上,大眾對 ZAO 的焦慮與擔心不僅是遲到的而且是無效的。
ZAO 所使用的 Deepfake 早在 2017 年就已經相當平民化,任何一個想“作惡”的人就可以在 Github 上找到一份簡單可用的代碼。相比之下,ZAO 被濫用的可能性遠沒有已開源的 Deepfake 原始技術作惡的可能性更大,畢竟這是一家由商業公司所運作的商業化項目,它的驅動力是賺錢而不是犯罪。
事實上,Google 等大公司早已開始針對偽造視頻的對抗識別技術,併在 ZAO 引發公眾恐慌之前(2個月)就已經有了初步可用的識別方案。
上面的例子很好的說明瞭一點:風險所帶來的焦慮除了阻礙技術的進步和自我修複之外,毫無益處。
技術普及看似正在以恐怖小說中的方式降臨人間,但對此產生恐懼似乎並沒有用處。因為除非我們每天走進鄰居家,檢查每個衣櫥和角落,否則我們永遠不能確信鄰居是不是一個正在製造僵屍的怪醫。
在《風險社會》中,烏爾里希·貝克曾提出一個比較淺顯的方式用於解決技術進步所帶來的風險社會。即我們應當將共識聚焦與進步性而非技術性,即我們總要承認技術進步在人類歷史中一直總是推進我們的社會肉眼可見的進步。
但這種共識過於模糊,在《風險社會》寫作的年代尚且可行,但在當下風險或風險性的傳播速度遠大於這一這一共識傳播的速度。
在領英創始人里德·霍夫曼的《閃電式擴張》中,試圖為正在快速擴張中的企業尋找到一個應對風險的合理框架。
它並未超出我們之前所談到的“擴大風險防範”的範式,但為這一範式尋找到一種合理的、有效的路徑,而不是瘋狂誇大風險及風險防範的意義以至於扼殺企業的競爭力。
《閃電式擴張》中,將風險按照所需採取的行動分成四類:
- 立即採取果斷行動;
- 現在採取短期行動,但以後再採取永久行動;
- 現在註意到問題,並承諾以後再採取行動;
- 放任自流;
其做出判斷的主要依據,是問題當下所處的階段,以及問題本身是否為系統性全局問題。問題的暴露階段決定現在或以後處理行動,是否為全局問題則決定採取什麼樣的行動。
而對於一些無法解決,且利大於弊的問題,任其燃燒使其逐漸自我解決(就像人的異化那樣)。
拋開企業主體,這一框架對個人和國家也存在一定參考。但問題在於,我們是一種多愁善感的動物,我們總會被恐慌、焦慮、抑鬱和憤怒等情感控制,無論是個人、企業和國家都不一定能成為理性決策的主體。
本文不可能給你一個解決新冷戰或風險社會的可行路徑(否則我也不需要在此寫稿了),但確實可以提供一個不那麼焦慮的思考方式:
儘管我們可能最終不得不進入一段新冷戰的時光,但從更長的角度來說(人的一生)這可能並非一件壞事。
在上一次冷戰中,人類的航空航天技術、農業技術、醫療技術和能源技術等都有著飛躍式的進步,就連我當下為之苦惱的互聯網技術也誕生於冷戰時期。那些在冷戰時期承受了不公的一代,都將在他們的晚年獲得歷史的補償。
就像沒有人能阻止歷史的上升一樣,也沒有人能阻止歷史的搖擺。因此,我們無需為自己不可能解決的問題煩惱。
坐和放寬,我們來進入尾聲。
5. 尾聲:相信希望,而不是幻想
至此,本文的基調過於悲觀。
但我希望你不要誤以為我只是想傳達這種悲觀的情緒,並且我也並不是想要否定互聯網及其技術革命在過去 20 年中為全球帶來的巨大福祉。
沒有任何一項新技術會是彎路,階段性的陣痛永遠只是技術與社會自我修複,並孕育下一次革命的前提。
事實上,正是因為互聯網技術的普及堪比第一次與第二次工業革命,我們才會經歷此刻的痛苦。
1878 年,31 歲的愛迪生帶著當時世界上僅有的幾隻白熾燈炮參加了巴黎的第三屆世界博覽會。在之後的將近 150 年裡,電燈仿佛普羅米修斯之火,點亮了人類文明的每一個角落。但事實上,電燈、電線、電力傳輸系統在早期都曾遭受過大量的社會質疑——這很容易理解,畢竟時至今日電依然是與火一樣危險的事物,而早期的電力行業顯然沒有如今那麼多安全措施對其應用進行保障。
與歷史中的絕大多數趨勢一樣,科技的普及和利用也有其搖擺性,每一次偉大的技術變革之後往往都緊隨一輪關於技術的反思。而最終,新技術會在進步與反思的博弈中達到對人類社會最有利的平衡。
這一過程對於技術先導者(比如這一輪技術革命中的互聯網公司和從業者)的痛苦是不言而喻的,他們的“特權”會被收回。
這種特權的具體表現形式之一是,當一種技術創新應用於市的時候,監管與法律往往落後於其發展速度,使之能夠有機會在超出自己能力範圍外的地方引發一些變革(大部分為模式創新)。
一些典型的案例比如網約車之於出租車、短租民宿之於傳統酒店、互聯網金融之於傳統金融業等。
技術的進步在這些領域只是變革的一個契機,網約車、民宿、互聯網金融早期能引發如此巨大變化的基礎是其可以不用遵守傳統出租車行業、酒店業、金融行業的監管框架,製造一些更為激進的產品。
這種突破現有框架的特權在初期是利大於弊的,憑藉新技術的引入和適當寬鬆的環境,行業可以摸清新技術究竟在哪些領域可以為整個行業帶來新的增長或為用戶帶來新的福利。
但隨著技術紅利見頂,這種突破監管框架的權利會逐漸弊大於利,並最終導致這一特權被收回。
最明顯的是在金融領域,沒有餘額寶突破監管的驚艷面世,中國不會進入到普惠金融的時代,不會有那麼多的用戶開始理財,不會有那麼多的中小商販得以借助金融工具讓自己的生意變的更好。但到了後期,校園貸、消費貸、P2P 的持續性負面,讓互聯網在這一領域的特權逐漸被收回。
無論是早期的突破,還是後期的奉還,均是對整體用戶有益處的。
當然,對於互聯網從業者來說,這種“特權”的回收會以 KPI 下滑、業務關停、收入下降等更直觀的痛苦體現。
事實上,在特權回收期內,這種痛苦是對每個個體而不止局限於行業從業者。
因為從最基本的經濟學邏輯來講,當企業開始受到監管與法律約束,並履行其應承擔的責任時,其營業成本必將上升並轉嫁至消費者承擔,畢竟我們所談論的是現代企業而非慈善機構。
以網約車為例,我們可以看到當公眾對其安全要求提升時,它的價格也發生了明顯的提升。
這種提價是不應該被詬病的,因為顯然為了達到更安全的運營標準,網約車公司不得不增加對司機和汽車的篩選、對司機的定期培訓、為營運車輛繳納高額的強制保險、升級 App 的安全功能、為車輛配置監控等等措施,所有這些措施都需要公司支出真金白銀。
到最後,我們會發現進入良性經營的網約車行業,其單價並沒有比出租車便宜多少,而這也是網約車本應有的姿態,或者說我們更應該反思的是——在同樣使用一輛車、一個司機的情況下,憑什麼之前我們會認為通過手機呼叫出租車就應該比揚招出租車更便宜?
然而,網約車並不是人類出行史上的“一條彎路”,它顯著降低了出租車的空駛現象,同時讓我們可以在幾乎任何時段和任何地點叫到出租車而不用擔心過於偏僻,它提升了運力的大盤讓更多人加入到運輸行業,並創造了一些非職業化的運力(拼車、順風車)以實現在同等運力下更加順暢的城市交通,只是這些好處並不總是以個體消費者可見的形式呈現。
其它領域亦是如此,幾乎所有此前享受過技術特權服務的消費者,都會經歷這種特權回收帶來的痛苦。比如我們不再能用支付寶或微信免費的還信用卡、我們不能再在搜索引擎上下載到免費的歌曲、我們從電商和外賣薅到的優惠券越來越少等等……
於是,在技術特權的回收期(一個較短的時間段),我們會發現這樣一種現象:即從個體而言每個人的個體福祉都在下降,而社會整體福祉卻在上升。因為原本那些用於讓利於個體福祉的成本,被轉移用作了整體福祉的保障。
綜合上述兩點,對於互聯網公司和行業從業者來說這無疑是極端痛苦的,一方面特權的收回會直接影響其業績,另一方面由於其用戶直觀個體福祉的下降其短期口碑也會大幅下降,一時間“裡外不是人”。
1878 年的“電工”是愛迪生,是特斯拉,是貝爾,是當時世界上最酷的人。但現在你絕對不會對電工這一職業有什麼幻想。數十年後,當互聯網完全祛魅,如今的“極客”也不過是我們習以為常的數千種平凡職業之一。
這是不可避免的,無可逃脫的。因此,我們要相信希望,而不要相信幻覺。
那麼,希望是什麼?幻想是什麼?
基於本文對自身“元敘事”的定義,我不會給出任何明確的指導答案,以免誤導讀者去做一些可能徒勞的嘗試,但在這裡確實可以駁斥一些幻想。
在當今的互聯網行業,區塊鏈與去中心就是一次典型的幻覺。
互聯網行業一些前沿領袖,尤其是技術前沿者對區塊鏈與去中心化的描繪,恰如階級鬥爭時期我們對天下大同的憧憬與對資產階級的痛恨。
但事實是,我們從歷史中得到的教訓是,我們知道在兩百年前(乃至現在)資本主義都導致了許多社會問題,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要將與資本主義有關的一切從地球錶面上鏟除。而且,試圖將資本主義有關的一切從地表鏟除的運動為整體人類社會帶來了巨大的災難。
在過去的半個世紀中,隨著現代文明走向理智與成熟,無論是信仰康米主義還是信仰資本主義,我們都意識到沒必要按照這些主義最初誕生時所寫下的文本,去精確的指導我們社會活動的每個步驟。
因此,社會主義國家逐漸承認市場在生產資料分配中有其獨特且不可替代的作用,私有製作為激勵分配機制也能夠在當前環境下高質量的完成目的,而資本主義國家也不再將勞動力視為純粹的商品,通過全員持股、高社會福利等方式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勞動者對生產資料的掌握。
除極少數地區之外全球人類普遍放棄了在實操層面二元對立的敘事結構。
元敘事作為信仰繼續發揮其凝聚群體的作用,比如說我們仍然信奉勤勞致富,要在輿論和道德上譴責不勞而獲者,要在社會福利上向勞動者傾斜,併在大方向上施行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資源配置制度,但我們不應該在具體的微觀層面實行全民計件工資制度和工分制度。
在互聯網行業遵循同樣的道理,當我們對 Google、Facebook、阿裡、騰訊、今日頭條等中心化互聯網成功者進行批判,並不意味著我們要在微觀層面上進行徹底的變革,並由此構建一個全新的去中心化的網絡——因為這徹底否定中心化互聯網已經為我們所帶來的福祉。
更進一步說,去中心化不是解決當下互聯網問題的良藥。“賽博空間宣言”永遠不可能實現,除非你能憑空變出互聯網基礎設施。
用例子來說,“拆分 Facebook”(及類似平臺)就是個既壞且蠢的議題。
任何大腦清醒的人都會意識到,只要我們的需求是一個“在一個地點找到所有的好友”,那麼最高效同時也是最安全的方式一定是中心化處理。
分佈式系統不僅會使得用戶體驗的下滑,而且會導致隱私問題的進一步嚴重化。
因為中心化的安全就像一個城堡(Facebook),我們只需要盯住城牆、城堡和看門的士兵(扎克伯格)即可。而分散化管理卻要求我們對整個分散化機構中盯緊每個節點,因為任何一個節點都有可能成為隱私泄露的源頭。
在已知去中心互聯網在技術層面上達不到對現有中心化互聯網應用替代的程度下,如通過輿論壓力迫使轉變發生,只會重蹈人類在歷史上反覆犯下的錯誤。
一個合理的路徑,是在現有的互聯網發展模式下不斷的通過技術與模式的微調,解決其所帶來的實際問題而不是盲目的熱衷於構建一個新的互聯網來推翻舊的。
在這裡,一個合適的例子是 Facebook 的 Libra——這並不是說 Libra 本身是個好項目。
Libra 的真正意義不在於它是否採用了去中心化技術,而在於 Facebook 正在嘗試一種新的去中心化的企業治理結構,這可以有效解決 Facebook 自身集權所帶來的很多問題。
在經典模式下,Facebook 以其在社交領域堪比微信+微博+抖音的地位,可以推出完全由 Facebook 一方建設的金融支付系統,其它參與方在這種模式下僅為使用者角色。在這種模式中,支付系統中的一切責任均由 Facebook 承擔,儘管有時問題甚至不由 Facebook 引起而是由參與者引發。
在 Libra 模式下,Libra 會員單位對整個支付系統實現共同治理,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成員單位共同決定什麼樣的數據可以被應用於金融領域,什麼樣的不可以。每一個成員單位都有一套獨立的風險評估體系,併在 Libra 體系內實現交叉檢查。
在這種模式下,顯然不會發生一個產品經理拍腦袋決定的功能導致幾百萬用戶數據授權給一個大洋彼岸根本未曾謀面的實體,以至於在兩年後引發公司 CEO 不得不去為自己根本沒有做出過的決定在國會道歉的蠢事。
Libra 是不是去中心化的?
在原教旨去中心化支持者眼中顯然不是,甚至在技術形態上 Libra 可能更像是一個中心化的產品。但它顯然利用了去中心化理論中的一些要素,並以更高效的方式解決此前中心化所帶來的問題,甚至比重構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更為有效。
我們應該慶幸,沒有一個真正符合原教旨去中心化支持者的數字貨幣取得了真正的成功。否則我們將迎來的是經濟危機不斷,且各國全部貨幣手段失效的動蕩時代。
Facebook 30 億用戶數據的使用權與處理權最終可能會從馬克·扎克伯格一人或 Facebook 一家公司的手中被釋放,但它絕非以馬克·扎克伯格辭職或 Facebook 被反壟斷拆分來實現。事實上,無論是逼迫扎克伯格辭職或是拆分 Facebook 都只可能引發更嚴重的數據泄露和隱私侵犯,這剛好違背大眾呼聲背後的真實訴求。
儘管 Libra 在當下看來大概率失敗,但它確實是一種有益的嘗試,這種嘗試應該更多且被鼓勵。
回歸到引發這一長篇思考的兩個熄火:技術裂變熄火與技術普及熄火。
這裡有兩個方向,是各國互聯網巨頭在前兩年已經意識到的:
- 面對技術裂變熄火,巨頭拿出的思路是“產業互聯網”(微軟、亞馬遜、Google、BAT),向著互聯網過去沒有觸及的領域,去嘗試與一些過去未曾組合過的技術,看看能不能把這個引擎重新點燃。
- 面對技術普及熄火,巨頭拿出的思路是“科技向善”(微軟、Google、IBM、BAT)。
科技向善並不是一種社會責任,而是下一輪消費互聯網中的競爭方法。因為當所有人都能做出差不多的搜索引擎、即時通信、社交網站、視頻工具的時候,誰能解決這些便利所帶來的“負面問題”,誰就可以在下一輪商業競爭中掌握優勢。
這並不簡單的讓科技公司或它的領導人“做個好人”,而是需要在實踐中的精準的平衡社會利益與商業利益,這一難度不亞於某些精妙的產品創新。
以數據過度搜集為例,目前公共輿論場上的討論其實存在明顯失焦。
許多大公司 App 在獲取用戶數據和權限上傾向於超量獲取,一個非常直接的動力其實來自於反黑產。也即在推出促銷、拉新類活動時,避免被黑色產業鏈採用批量註冊的方式薅羊毛。
瑞幸咖啡在去年回應工信部對它的點名批評時,解釋就是為了防止黑產刷咖啡券。
在技術層面,反黑產的策略其實很簡單,就是向用戶搜集足夠多的數據,通過社會工程學和機器學習尋找兩個用戶有可能是同一個人的可能,並提高黑產創造一個虛擬用戶的可能——而這正是被普通用戶所厭棄的。
用戶有可能會說“我不需要那些促銷和羊毛,那能不能不搜集我的數據”,這看似是一個很合理的訴求。但實際上是,即便是到了 2019,各類營銷活動對互聯網企業收入的促進作用依然是最大的,如果一個企業採用一刀切的方法“向善”,則可能導致其在商業競爭中輸給那些繼續“作惡”的公司。
想要得到一個正確的結果,首先需要一個清晰的問題。在此前關於數據隱私問題的討論中,並未能將企業所面臨的黑產問題擺到明面上,這很難讓我們得出真正的答案。
因此,當互聯網這一技術革命的頂峰剛過,更有效的方式並非魯莽的解決問題,而是更清晰的定義問題。對這些問題的清晰定位,有助於提升企業產品的競爭力——比如沒有醫療廣告的搜索引擎,沒有信息噪音的社交網絡,不會侵犯隱私的推薦算法。
但無論是產業互聯網還是科技向善,都不一定能解決互聯網行業所面臨的本質問題。
因為一場技術革命一旦進入到真正的下半場,我們所能做的就不再是防止曲線向下,而是如何讓曲線變平滑。這也是以計算機和互聯網見長的硅谷,早在幾年前便開始將重心移向新能源與生物基因等全新領域的原因。
如果說,幻想是指「一家公司、一個產品、一種全新的技術可以解決我們目前所面臨的全部問題」。那麼,什麼是希望?
希望是:我們當下所面臨的一切“問題”,都會成為不久之後的“需求”,然後在下一個時代成為產品、解決方案與推動社會發展的新增長點。
因為人類的進步,一直如此。
參考來源
[1]Internet/Broadband Fact Sheet, Pew Resarch Center, 2018
[2]Teens, Social Media & Technology,Pew Resarch Center, 2018
[3]American Family Survey,CSED@BYU & Desert News, 2018
[4]Media Use by Tweens and Teens,The Common Sense Census,2019
[5]Study: Stark differences in media use between minority and white Youth,Northwestern University, 2011
[6]Group Chats Are Making the Internet Fun Again, NYK, 2019
[7]《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CNNIC ,2019年6月
[8]《2.5億精神病患的生存現狀:離不開的醫院,回不去的家!》, 人民網-健康時報, 2018年7月
[9]《中國崛起與“元敘事”的終結》, TED, 李世默, 2013
[10]A Genealogy of ‘Globalization’: The Career of a Concept,Paul James &Manfred B. Steger, 2014
[11]How America Ends,The Atlantic, 2019
[12]《最高法數據顯示:傳統出租車萬人案發率高於網約車》, 北京青年報, 2018年9月
[13]《“俄版賀建奎”在行動:將編輯人卵子中致聾基因,已有一對夫婦願意參與》, MIT科技評論, 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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